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

12.我被告知,这就

12.我被告知,这就是水星居民的生命。也就是说,他们对世俗和肉体事物并不感兴趣,只对宪法、法律和政府形态感兴趣。他们也对天上的无数事物感兴趣。我还得知,许多水星人能与灵人交谈,由此知道属灵事物和死后生命的状况,这使得他们鄙弃肉体和世俗事物。事实上,凡确切知道并信服死后生命的人,都关心天上的事物,因为它们是幸福的永恒源头,至于世俗的事物,除了那些生活必需品外,他们并不关心。由于水星居民具有这种性质,所以来自水星的灵人也具有这种性质。每个星球的灵人都在他们星球的附近,因为他们出自其星球的居民,具有他们的秉性。也正因如此,他们能服务于这些居民(AC 9968)

属天的奥秘 #4818

4818.“犹大在那

4818.“犹大在那里看见一个迦南人的女儿”表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这从“女儿”、“人”和“迦南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女儿”是指对良善的情感(2362节),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对邪恶的情感(3024节);“人”是指拥有聪明的人,抽象意义上是指真理,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没有聪明的人和虚假,如刚才所述(4816节);“迦南人”是指邪恶(1573, 1574节)。由此明显可知,“迦南人的女儿”表示由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对邪恶的情感。下面将说明何为由源于邪恶的所生的邪恶。
在此必须先说一下犹大支派的来源,因为他们是本章论述的主题。该支派或犹太民族有三个来源,第一个来源是犹大与他的迦南妻子所生的儿子示拉,第二个和第三个分别是犹大与他的儿媳所生的儿子法勒斯和谢拉。整个犹太民族就来自犹大的这三个儿子,这一点从所列举的随雅各到埃及的儿子和孙子(创世记46:12)的名单,以及他们按家族的分类明显看出来;在摩西五经提到:
按着家族,犹大的众子:属示拉的,有示拉家族;属法勒斯的,有法勒斯家族;属谢拉的,有谢拉家族。(民数记26:20;历代志上4:21)
这表明该民族来源的性质,也就是说,他们三分之一来自迦南母亲,三分之二来自儿媳。因此,他们都是非常结合的产物,因为与迦南女子结婚是严厉禁止的(这明显可见于创世记24:3;出埃及记34:16;申命记7:3;列王纪上11:2;以斯拉记9和10章),与儿媳同寝则是死罪;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和他的儿媳妇同寝,他们二人都必须被处死;他们行了乱伦的事,他们的血要归在他们身上。(利未记20:12)
犹大与儿媳所行的,将犹大与小叔娶嫂的婚姻律法联系在一起,该律法的制定针对的是弟兄,绝不是父亲。这一点从本章(38:26)明显看出来,犹大因与儿媳的行为而与这条律法的联系暗示了他与他玛所生的儿子被视为珥的儿子;珥则是迦南母亲所生的长子,在耶和华眼中看为恶,于是被治死了(38:7)。在小叔娶嫂的婚姻中头生的孩子并不属于从他成孕的那个人,而属于他的种被养育的人;这一点从申命记(25:5,6)和本章(38:8,9)清楚看出来。此外,他玛所生的儿子其实是淫乱的结果;因为犹大与她同寝时,她是一个妓女(38:15,16,21)。由此可见犹太民族的来源,以及这种来源是何性质;还可以看出他们在约翰福音中所说“我们不是从淫乱生的”(约翰福音8:41)这句话是一个谎言。
至于这个来源暗示并代表什么,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内层就具有这种性质,或具有这种来源。犹大娶迦南人暗示了一个出自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的来源,因为这就是“迦南人的女儿”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他因行淫而与儿媳同寝暗示并代表由于被邪恶所歪曲的真理而受的诅咒,因为在圣言中,“淫乱”处处表示对真理的歪曲(3708节)。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是一种由自我之爱,也就是那些陷入此爱之人的邪恶所孵化并被圣言字义所确认的虚假教义产生的一种邪恶生命。这就是犹太民族当中邪恶的来源,也是基督教界中某些人,尤其是圣言中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当中邪恶的来源。该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它会关闭通向内在人的所有道路,并且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良心根本无法在那里形成。事实上,人出于虚假教义所行的任何邪恶,他都以之为良善,因为他以之为真理。因此,他会自由、快乐地行出来,因为他如此行是有正当理由的。正因如此,天堂向关闭得如此彻底,以致它无法被打开。
举例说明这种邪恶的性质。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认为,耶和华只拣选了一个民族,其余的人类相对来说都是奴隶,且如此卑贱,以致他们可被随意杀死,或被残忍虐待,如犹太民族过所认为的,以及这个巴比伦式的民族现在所认为的那样,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信仰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虚假教义,以及建立在如同其源泉的该教义基础上的其它教义所行的邪恶,就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摧毁内在人,并阻止任何良心在那里形成。这些人在圣言中被称作“好流人血的”;因为他们以野蛮的方式对待不崇敬他们的信仰,因而不崇敬他们自己,不在他们的祭坛上献上礼物的全人类。
再举一例。对那些出于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的邪恶认为必须有某个人担任主在地上的代牧,这个人拥有打开和关闭天堂,因而掌控所有人的心智和良心的权柄,并出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种虚假的人来说,凡他们出于这种信仰所行的邪恶,都是源于邪恶的虚假所生的邪恶;这种邪恶同样摧毁那些出于此恶为自己索取这种权柄,并以这种方式掌控他人之人的内在人。该邪恶会彻底摧毁内在人,以致他们不再知道何为内在人,也不知道人还有良心,因而不相信死后的任何生命,也不相信天堂或地狱的存在,无论他们如此谈论这些事。
这种邪恶具有这样的性质,世人无法将它与其它邪恶区分开来;但在来世,天使却看得一清二楚。因为在来世,邪恶与虚假的性质和来源中的无数差别尽收眼底;并且地狱的划分也取决于这些邪恶与虚假所属的属和种。对于这些无数差别,人几乎一无所知;他只相信邪恶的存在,却不知道它的性质;原因很简单,他不知道何为良善,不知道何为良善是因为不知道何为仁爱。他若知道仁之良善,也会知道反面或邪恶,以及它们的区别。

属天的奥秘 #1316

1316.“看哪!这

1316.“看哪!这人民为一,他们都有一种语言”表示他们都有一样的信之真理和教义。这从“人民”和“语言(或嘴唇)”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信之真理,“语言(或嘴唇)”是指教义。前面说明(1259节),“人民”表示信之真理,也就是那些拥有信之真理的人;“语言(或嘴唇)”表示信之教义,这在前面也已说明(11:1;1286节)。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为一”,他们的语言或嘴唇也是“一种”。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从主而为一。但主绝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自己的东西本身就会将主排斥在外,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和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转并指向他自己,甚至使它们可以说为他而存在。他就这样把主的东西从祂那里夺走,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面都会有它的反映。这就是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的性质。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或说人的主导特征会通过他周围所有人都感觉到的一种气场显现;这种气场具有这种特点是因为,它从此人里面的每一个事物中散发出来。一个人若在各个方面都关注自己,那么他的气场就会夺取并(如来世的人所说的)吸收对它有利的一切,包括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它还会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种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语言或嘴唇为一时,也就是说,当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得到关注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夺取别人的快乐,或摧毁别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它。这就是为何天堂社群如同一体,这一体唯独通过来自主的相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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