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52.“要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这从“烧”、“公绵羊”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烧”是指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如下文所述;“公绵羊”是指人里面的内在之物,因而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10042节);“坛”是其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之神性人身的主要代表,如刚才所述(10051e节)。
要知道,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内在,一个外在,被称为他的内在人和外在人;当一个人正在重生时,他在内在和外在方面都在重生;这种重生就是良善与真理在二者里面的结合。类似的过程发生在主的人身里面。然而,论到祂的人身,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它得了荣耀,因为祂里面的至内在之物(这至内在之物在人里面被称为来自父亲的灵魂)是神性本身;祂从耶和华成孕。神性本身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主将祂的人身与这神性合一,从而将祂的人身也作成神性,故不能说祂的人身重生了,只能说祂的人身得了荣耀,因为“荣耀”就是作成神性,如刚才所述(10053节)。与公绵羊和羔羊的燔祭有关的代表描述的就是祂的内在人或内在人身的荣耀。
“把整个公绵羊烧在坛上”表示将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与祂人身的内在合一。这样做首先是因为,祭坛是主之神性人身的代表,烧燔祭所用的坛上的火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从10051e节所提到的地方可以看出来);其次是因为,作为燔祭而被烧的“公绵羊”表示与人同在的内在之物,因而表示主之人身的内在(10042节)。由此明显可知,“把整个公绵羊作为燔祭烧在坛上”表与主里面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合一的主之神性人身的内在。
2253.“你还要毁灭,不为城中间这五十个义人饶恕那地方吗”表示出于爱的求情,即:他们不至灭亡,这从“五十”、“义人”和“城中间”的含义(对此,参看2252节)清楚可知。这一切词语都意味着出于爱的求情,他们不至灭亡(关于求情,参看2250节)。求情是出于爱,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当主在世时,祂只有对全人类的爱之生命,热切地渴望永远拯救人类。这生命完全是属天的生命,主通过这生命将祂自己与神性,并神性与祂自己合一,因为存在本身,或耶和华只是怜悯,这怜悯是对全人类的爱的表现或产物;祂的生命是纯粹的爱的生命,这生命绝无可能存在于任何人身上。凡不知道何为生命,以及生命的性质取决于爱的性质,或说生命反映爱的人都不明白这一切。由此明显可知,人越爱他的邻舍,就越汲取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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