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8.“迦勒底的吾珥”表示包含虚假的外在敬拜,这从圣言中“迦勒底”的含义清楚可知。前面(11:9;1326节)说明,“巴别或巴比伦”表示内在包含邪恶的敬拜,而“迦勒底”表示内在包含虚假的敬拜。因此,巴别或巴比伦表示内在无一丝良善的敬拜,迦勒底表示内在无一丝真理的敬拜。内在无一丝良善,也无一丝真理的敬拜是内在包含亵渎和偶像崇拜的敬拜。在圣言中,这种敬拜由“迦勒底”来表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迦勒底人的地!这民已不在;亚述在tziim(译注:或tsiyim,其含义不确定,史威登堡认为它们是某种鸟)中间发现这地;他们要筑起他们的瞭望塔,抬高他们的宫殿;他(亚述)必使它成为一片废墟。(以赛亚书23:13)
不是一民的“迦勒底人的地”表示虚假;“发现这地的亚述”表示推理;“瞭望塔”表示幻想。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因你们的缘故,我已经打发人到巴比伦去,打断一切门闩,推倒坐欢呼船的迦勒底人。(以赛亚书43:14)
“巴比伦或巴别”表示内在包含邪恶的敬拜;“迦勒底人”表示内在包含虚假的敬拜;“船”表示已经败坏或被歪曲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
又:
迦勒底的女儿啊,你要静静坐下,进入黑暗中,因为你不再称为列国的主母。我向我的百姓发怒,使我的产业被亵渎,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丧子、寡居这两件事必在一日忽然临到你;这两件事必全然临到你身上,因你多行邪术、广施符咒。(以赛亚书47:5-6, 9)
此处很明显,“迦勒底”是指对真理的亵渎,被称为“邪术”和“符咒”。又:
你们要从巴比伦出来,从迦勒底人中逃脱。(以赛亚书48:20)
这表示逃避敬拜中对良善和真理的亵渎。以西结书:
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她的可憎之事。你父亲是亚摩利人,你母亲是赫人。你和埃及人行淫。你又与亚述人行淫。因此,你增多你的淫乱,直到迦勒底之地。(以西结书16:2-3, 26, 28-29)
这尤其论及犹太教会;“埃及人”表示记忆知识或事实;“亚述人”表示推理;“她增多她的淫乱,直到迦勒底之地”表示对真理的亵渎。谁都能看出,埃及、亚述和迦勒底不是指国家,所论及的也不是其它淫乱。
同一先知书:
阿荷拉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舍亚述人。自从在埃及的时候,她就没有放弃淫乱。她又加增淫行,她看见人像画在墙上,就是用丹色所画迦勒底人的像:腰间束着腰带,头上有下垂的染色的裹头巾,都是领袖的样子,巴比伦人、迦勒底人的形像,就在他们的出生地。她一眼看见就贪恋他们,打发使者往迦勒底他们那里去。巴比伦人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5, 8, 14-17)
此处“迦勒底人”被称为“巴比伦人”,表示敬拜中被亵渎的真理。“阿荷拉”表示被称为“撒玛利亚”的属灵教会。
哈巴谷书:
我必兴起迦勒底人,就是那苦愤、急促的民族,遍行宽广之地,占据那不属自己的住处。这民族恐怖可怕,判断和势力任从自己发出。它的马比豹更快,它的眼比晚上的豺狼更锐利。它的马兵四散,它的马兵都从远方而来;他们飞跑如鹰急速吞食;整个民族都为行强暴而来,它脸上喘息的欲望朝向东方。(哈巴谷书1:6-9)
经上在此通过许多代表来描述“迦勒底民族”,这些代表表示敬拜中对真理的亵渎。
此外,耶利米书用两个整章(50和51章)来描述巴比伦和迦勒底,从那里明显看出它们各自表示什么,即:巴比伦表示敬拜中对属天事物的亵渎,迦勒底表示敬拜中对属灵事物的亵渎。由此明显可知“迦勒底的吾珥”表示什么,即:它是指内在包含亵渎和偶像崇拜的外在敬拜。我也被允许从这些人自己那里获知,迦勒底人的敬拜实际上就是这个样子。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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