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55.“可以让他们拿走自己的份”表示这些事物(即恶灵)被置于他们的权力和控制之下。这从前面(14:21-23)的阐述清楚可知,大意是:主不愿接受源于他们的任何东西,因为主不从这个源头获得任何力量。“他们(即恶灵)被置于天使的权力和控制之下”,意思是这样:正是天使实际统治邪恶的地狱灵,我从大量经历中已经清楚知道这一点。然而,主预见并看到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并提供和安排这一切;但有些东西是出于祂的允许,有些是出于祂的勉强同意或让步,有些是出于祂的同意,有些是出于祂的美意,而有些是出于祂的旨意或意愿。控制他人的欲望完全是人自己的东西,与天使从主那里得到的东西截然不同。天使的全部控制都是建立在爱和怜悯的基础上,没有任何统治的欲望。这些事都是极深的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清晰阐明。只要知道邪恶的地狱灵被置于天使的权力和控制之下,主掌管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甚至直到最微小的细节就足够了。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后面(2447节)讨论圣治和许可时我再详细讨论。
10357.“因为这是你我之间的证据”表这是那些属教会的人在天堂被认识所用的主要方法。这从“耶和华和以色列人之间的证据”的含义清楚可知,“耶和华和以色列人之间的证据”是表明并见证他们属于教会的东西,因而是他们在天堂被认识,以及与主结合所用的方法。因为那些属教会的人,也就是那些拥有教会在自己里面的人,必须承认主和祂里面的神性。他们必须承认主与天堂的结合,以及天堂与教会之人的结合,一般要承认良善与真理在那个人里面的结合,因为这种结合构成存在于他里面的教会。无论你说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教会,还是说存在于他里面的天堂,抑或说存在于他里面的神的国,或说存在于他里面的主,都是一回事;因为教会就是主在地上的天堂,神的国就是天堂,同时也是教会,主是它们存在的源头,事实上是它们存在的总和与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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