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2143.“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表示主的感知。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圣言的历史只是代表,其中的词句表示出现在内义中的事物。就此处经文的内义而言,所论述的主题是主及其感知,这种感知由耶和华向亚伯拉罕显现来代表,因为圣言的历史所记载的每次显现、每次谈话和每次行动都以这种方式具有代表性。但至于它们代表什么,这并不明显,除非只是把历史简单地作为对象,像视觉对象那样来关注,从这些对象中得着去思想更高尚事物的机会和能力;例如,当人们观看花园,却只思想果实及其功用,以及这些所赋予的生活快乐,更高尚一点,思想乐园或天堂的幸福时的情形。当思想这些事物时,诚然,他们看到的是花园里的几个物体,但却没有什么兴趣,以至于不注意它们。圣言的历史几乎也是这样,因为当人们思想在这些历史内义中的属天和属灵事物时,几乎很少注意这些历史和这些话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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