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2524.“连她自己也说,祂是我的哥哥”表示理性本身告诉祂,属天良善要与它结合。这从“妹子”和“哥哥”的含义清楚可知:“妹子”,即此处的“她自己”,是指理性(1495, 2508节);“哥哥”(即弟兄)是指真理之良善(367, 2508节)。此处情形如下: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以一种婚姻彼此结合。它们的结合产生天上的婚姻,还产生婚姻之爱,甚至直到下面自然界中的那种婚姻之爱。然而,理性的良善与真理不是以一种婚姻,而是通过如弟兄姐妹之间的那种血缘关系彼此结合的。因为真理方面的理性,或理性真理是从神性良善进入对知识和认知的情感的流注被孕育的(参看1895, 1902, 1910节);而理性良善经由神性良善进入该真理的流注而来;那时,这真理就变成仁之良善本身;这良善是信的“弟兄”,或也可说,真理的“弟兄”(367节)。
关于获得理性良善和真理的方式:理性良善来自神性良善,但理性真理并非来自神性真理,因为理性真理通过知识和认知获得,而知识和认知通过外在和内在的感官,因而通过一种外在途径被植入。因此,通过感官印象获得的许多谬念或错觉就粘附在理性真理上,使这些真理不是真理。然而,当神性良善流入并孕育它们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看上去就是真理,并被承认为真理,尽管它们只是真理的表象。那时,这些真理里面的良善本身会照着那里的阴影而经历改变,在性质上变得像真理。这是藏在这些话中的一个奥秘,即:理性本身如此告诉祂,属天良善要与它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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