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0

120.在其它星球,

120.在其它星球,神性真理通过灵人和天使的口耳相传而为人所知,如在前面论及这个太阳系的星球居民时所说的那样。但这种显现方式局限于家庭群体,因为在大多数星球,人类都分为各个家庭生活。因此,通过灵人和天使被如此启示的神性真理仅限于家庭群体,无法传播得更远;并且除非不断做出新的启示,否则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遗失。而在我们地球则不然,因为在这里,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会永远保持完整。

属天的奥秘 #2609

2609.关于与生活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属天的奥秘 #1773

1773.活在肉身期

1773.活在肉身期间喜爱和享受主的圣言的灵人,在来世会感受到一种令人快乐的天堂般的温暖,我也被允许感受这种温暖。那些在某种程度上享有这种快乐的灵人把他们的温暖传给了我。它就像春天的热,始于我的唇部,然后扩散到我的脸颊,由此扩散到我的耳朵,还上升到我的眼睛那里,也降至我胸部的中间区域。
那些在主的圣言和主亲自教导的内层事物中感受到更大快乐的灵人也将他们的温暖传给了我;这温暖始于我的胸部,从那里升至我的下巴,也降至我的下腹部。那些从中感受到还要更大的快乐,并更受感动的灵人,其温暖甚至更令人深深满足喜乐,更如春天一般。事实上,它从我的下腹部向上延伸到我的胸部,又从我的胸部通过我的左臂直达我的双手。天使教导我说,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些灵人一靠近,就会带来这种温暖,尽管他们自己感觉不到,因为他们就在其中,就像婴儿、儿童和青少年通常感觉不到自己的温暖一样,而事实上,他们在比成年人和老年人更大的程度上拥有这种温暖,之所以感觉不到,是因为他们就在其中。
我也感受过那些的确以圣言为快乐,却不关心对它的理解之人的温暖;他们的温暖只局限于我的右臂。至于这种温暖或热:恶灵也能利用他们的诡计产生一种假冒快乐的温暖或热,还能把它传给其他人。但它只是一种并非来源于内在事物的外在温暖或热。这种温暖或热会冷却下来,变成某种腐臭如粪便一样的东西,如通奸者和享乐主义者所拥有的那种温暖或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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