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0

120.在其它星球,

120.在其它星球,神性真理通过灵人和天使的口耳相传而为人所知,如在前面论及这个太阳系的星球居民时所说的那样。但这种显现方式局限于家庭群体,因为在大多数星球,人类都分为各个家庭生活。因此,通过灵人和天使被如此启示的神性真理仅限于家庭群体,无法传播得更远;并且除非不断做出新的启示,否则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遗失。而在我们地球则不然,因为在这里,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会永远保持完整。

属天的奥秘 #2658

2658.“因为这婢

2658.“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这从“继承产业”、“婢女的儿子”和“我的儿子以撒”的含义清楚可知:“继承产业”是指拥有别人的生命(稍后会解释);“婢女的儿子”是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纯人类理性(参看2657节);“我的儿子以撒”是指真理(即“我的儿子”)和良善(即“以撒”)方面的神性理性(参看2623, 2630节)。“以撒”是指良善方面的神性理性,这一点从“笑”的含义明显可知,以撒因笑得名,“笑”是指对真理的情感,或真理之良善(可参看21:6-7;2640, 2641, 2643节)。由此明显可知,“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表示无论在真理方面,还是在良善方面,纯人类理性都不能拥有和神性理性本身一样的生命。纯人类理性不能拥有同样的生命,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即:神性是生命本身,因而拥有生命在里面;而纯人类理性只是生命的一个器官,因而没有生命在里面。
一旦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它就不再是生命的器官,或生命的接受者,而是生命本身,就是属于耶和华自己的那种生命。它通过从自耶和华成孕首先获得这生命,这一点从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在此被称为“儿子”的,是神性人身或人性(1729, 2159, 2628节)。同一福音书:
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4)
又: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但人并不是生命,而是生命的器官或接受者(可参看2021节等)。由此明显可知,当主甚至在其人身或人性方面也变成耶和华时,凡本身并非生命的部分,也就是凡纯人身或人性的部分,都被逐出了。这就是“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这句话的意思。
当论及主时,“继承或承受”在内义上是指拥有父的生命,因而是指在自己有生命;当论及人时,“继承或承受”是指拥有主的生命,也就是从主接受生命,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自己有生命是指生命的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而拥有主的生命,或从主接受生命是指以爱和信接受主;那些如此接受主的人因在主里面,是主的,故被称为祂的“继承(或承受)者”和“儿女”。
在旧约圣言中,“继承或承受”不仅论及属天之物或良善,还论及属灵之物或真理;只是属天之物是用这个词来表达的,属灵之物用那个词来表达的。论及良善的那个词可以译为“得以为业”(possess as an inheritance);论及真理的那个词可以译为“继承或承受(为业)”(inherit)。在原文,前一个词直接暗示拥有;而后一个词只是源自拥有这个词;这就是属天事物和属灵事物,或良善和真理彼此的关系。在本节,“以撒”代表主的神性理性,或祂的神性人身或人性;经上使用了一个描述“得以为业”的词,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是唯一的继承(或承受)者和所有者,如祂以比喻所教导的(马太福音21:33, 37, 38; 马可福音12:7; 路加福音20:14);祂在许多地方都声明,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
在圣言中,当论及人时,“得以为业”和“继承或承受(为业)”表示从主接受生命,因而表示接受永生或天堂,因为只有那些接受主生命的人才接受天堂。这一点清楚可见于启示录:
得胜的,必承受这些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启示录21:7)
马太福音:
凡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的,必要得着百倍,并且承受永生。(马太福音19:29; 25:34;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8:18)
此处天堂被称为“永生”,在别处只简单地被称为“生命”(如马太福音18:8-9; 19:17; 约翰福音3:36; 5:24, 29),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凡接受主生命的人,都在天堂。
诗篇:
神要拯救锡安,建造犹大的城邑。他们要在那里居住,得以为业。祂仆人的种要承受为业。爱祂名的人也要住在其中。(诗篇69:35-36)
此处“得以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人,“承受为业”论及那些处于属灵之爱的人。以赛亚书:
那信靠我的必承受这地,必得我的圣山为业。(以赛亚书57:13)
摩西五经:
我举手应许给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那地,我要把你们领进去,将那地赐给你们为产业。(出埃及记6:8)
从字义上看,这些话表示迦南地要赐给他们为产业,事实上也的确赐给他们了。但从内义上看,它们表示天堂要赐给那些爱主和信主的人,因为正如“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代表主,他们也表示爱本身和信本身,因而表示那些拥有爱和信的人,换句话说,表示那些在主里面的人。马太福音(8:11)提到的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以及与他们在天国一同坐席的许多人也表示这些人,因为在天堂,人们根本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或雅各,只知道他们代表并表示什么,就像知道“与他们一同坐席”表示什么一样。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迦南地”表示天上的迦南或天堂(1585, 1607, 1866节),也简单地被称为“地”(1413, 1607, 1733, 2571节)。在马太福音也是如此:
温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马太福音5:5)

属天的奥秘 #8780

8780.“耶和华对

8780.“耶和华对摩西说”表神性通过从神来的真理的流注,是关于启示的。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述来自神的启示时,“说”是指流注。除此之外,“说”在其它地方也表示流注(参看5743, 7291, 7381, 8221, 8262, 8660节);“耶和华”明显是指神性,就是启示所来自的源头;“摩西”也指从神来的真理,启示通过该真理而来(6771, 6827, 7014节)。这是关于启示的流注,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可知,即:“耶和华要在密云中临到他们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这些话表示启示及其性质。

此处启示在内义上不是指从西乃山上向以色列百姓所作的那种启示,也就是说,主以听得见的声音说话,百姓站在周围都听见了。相反,它是指一种不是以听得见的声音作出,而是被人从内在接受的启示。当一个处于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正在阅读圣言时,这种启示便通过光照内在视觉,也就是理解力而作出。那时,这种光照是由天堂之光带来的,这光从在天堂显为太阳的主流出。这光光照理解力的方式,与外在视觉,也就是眼睛的视觉被从世间太阳所流出的光光照的方式几乎一样。当理解力被这神性之光光照时,它就会感知到真理就是真理,从内在承认它,可以说看见它。这就是那些处于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情感之人在阅读圣言时所受的启示。

但那些处于对源于邪恶的真理的情感之人,也就是那些纯粹为了重要职位、金钱利益、名声等等而想知道真理的人则看不见真理,只看见那些确认其教会教义事物的事物,无论这些事物是真假。那时,光照这些人的光不是来自天堂的神性之光,而是一种诸如地狱里的人也拥有的一种感官之光;天堂之光一出现,这光就会变成纯粹、完全的黑暗。因为当这些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完全无视不符合他们教义的真理。例如,当那些认为救恩在于唯信的人阅读圣言时,他们根本不理会圣言所说关于爱与仁的话;甚至看不见它们,因为这些话落在他们视野的阴影中,就像在十分边远或人背后的事物。犹太民族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民族把自己置于全世界其它所有民族之上,看不出主就是众先知所指的那一位,无论这话说得多么清楚。

原因在于,他们只看见确认他们自己关于弥赛亚的教义之物,即:祂要作为一个威武的英雄而来,施行比摩西更大的神迹,把他们领到迦南地;届时,他们都将大放异彩、气势凌人,垂听抓住他们衣襟加入他们的外邦人的呼求。由于这些就是构成他们教导的观念,所以他们看不见关于主的任何东西;关于主的任何事对他们来说,都如同幽暗。其它一切错误也都是这种情况。由此可见就来自圣言的真理的启示而言,情况是什么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