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63.“神对亚伯拉罕说”表示主从神性获得的感知。这从“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历史部分,“说”是指感知,如前面频繁所述。由于感知来自神性,所以经上说:“神对亚伯拉罕说。”神和亚伯拉罕这两个名字都是指主。这表明,构成字义的历史故事将不同的观念分开,但内义却把它们合而为一,这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就文字的历史意义而言,有两个人在彼此交谈,即神和亚伯拉罕;但就内义而言,只有一人,即神性方面的主。这也表明,在字义上为三人的,在内义上为一人;如父、子、圣灵,他们不是三位神,而是一位神。此外,整个三位一体完全存在于主里面;也就是说,父在祂里面,如祂自己所说的(约翰福音10:38; 14:10-11, 20),圣灵来自祂,也如祂所说的。
5275.“看哪,必来七年”表提供的状态。这从“年”和“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年”是指状态(参看487, 488, 493, 893节);“来”是指提供。因为“来”和“发生”(coming to pass)当论及神性或神所作的事时,表示照着提供所发生的事,因而是一种提供的行为;因为神所作的事表示提供(参看5264, 5273节)。下面几节论述的主题是七个丰年和七个荒年,其中“年”表示状态:“丰年”是指属世层里面真理增多时的状态,“荒年”是指属世层里面真理缺乏和剥夺时的状态。一般来说,埃及地的七个丰年和七个荒年在内义上描述的是人被改造和重重时的状态,在至高意义上则描述了主的人身得到荣耀时的状态。这类事件发生在埃及地是为了代表这些事物;它们之所以发生在那里,是因为“埃及地”和“法老”在内义上表示属世层,对主里面的属世层的荣耀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
要知道,那时发生并记载在圣言里的事件在至高意义上代表主自己和对祂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则代表主的国,因而代表总体层面的教会和个体层面的教会。它们相应地代表人的重生,因为人通过重生被作成个体层面的教会。那时所发生的事就代表这类事物,这主要是为了圣言的缘故;好叫它能得以写成,因而能包含诸如将以连续的系列代表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那类事物,从而不仅能为教会成员服务,还能为天上的天使服务。天使从这些代表性的描述感知神性事物,由此充满神圣感;这些神圣感就被传给带着情感阅读圣言的那个人;他也由此获得一种神圣感。这就是为何这类事件发生在埃及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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