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19.我身边有一个灵人,他在世时知识渊博,由此以为他比谁都聪明。这种信念使他粘染上这样的邪恶:无论到哪里,他都想掌控一切。他从某个社群被派到我这里,以充当他们的使臣,也就是为了交流(4403节);还为了他们能赶走他,因为他很招人烦,总是想凭自己的聪明指挥他们。当他和我在一起时,我蒙允许与他谈论源于自我的聪明。我说,在基督教界,这种聪明如此盛行,以致人们以为一切聪明都源于自我,无一出自神。尽管人们在凭教义信仰谈论时,声称一切良善与真理从天上而来,因而从神性而来,包括一切聪明,因为这聪明涉及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但这个灵人对这些问题无动于衷,于是我说,他最好离开,因为他自己的聪明气场使我感觉很不舒服。但他确信自己比谁都聪明,所以不愿走开。
这时,天使指示他源于自我聪明的性质,和源于神性的聪明的性质,并且用各种不同的光来指示,因为在来世,这种事会通过光的变化以奇妙的方式呈为可见。源于自我的聪明通过一种劣质的光来演示,这光类似虚无缥缈的鬼火,周围以黑暗为边界,只从中心传出一点点光来。他又进一步被指示,当某个天使社群观看这光时,它会立刻熄灭,就像虚无缥缈的鬼火在阳光或日光一到来就熄灭一样。之后,他被指示源于神性的聪明的性质,并且也是用光来演示的。这光比正午的阳光还要光辉、明亮,并且传得又远又广,像阳光传到太空那样结束。他还被告知,聪明和智慧从四面八方进入这光的气场,使得真理和良善被几乎没有限制的内视所感知。不过,这一切取决于源自良善的真理的性质。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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