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圣经或圣言(续)
1869.圣言的一句话到底包含多少事物,这一点已通过打开思维观念指给我看了。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在来世,观念能被如此生动地显示出来,以至于实际上变得可见,并取得一个形状,仿佛是画中的形像。一个在世上过着仁爱或相爱的生活,并以圣言为大乐的人就拥有如此打开的观念。当他的思维被打开时,不计其数的美丽事物,连同触动内心的快乐和愉悦就会出现。我被告知,如此显为可见的事物又拥有能进一步被打开的内层,并且当这些内层被打开时,更美丽、更快乐的事物,连同构成幸福本身的事物就会一起出现。所有天使观念都是这样,因为主亲自打开它们。
对惊讶于在来世,思维观念能如此被打开的灵人来说,这个问题是通过肉眼的视觉来说明的。肉眼的视觉如此微弱、模糊,以至于把自然界中的较小物体仅仅看作某种模糊、发黑且不成形的东西,尽管这些物体包含数不清的部分在里面。但当用显微镜观察这些物体时,内在部分就变得清晰起来;它们以一种优美的顺序相互联结,并按一种快乐的秩序彼此流动。若用功能更强大的显微镜来观察,就会看到这些部分能以同样的方式进一步被打开。这个例子清楚说明内视或内眼是何性质,其视线无非是观念:这些观念本身如此朦胧,以至于再朦胧的东西几乎不能存在于这个领域了,尽管人们不这么想。关于观念,蒙主的神性怜悯,详情容后再述(1971, 1980, 198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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