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0

120.在其它星球,

120.在其它星球,神性真理通过灵人和天使的口耳相传而为人所知,如在前面论及这个太阳系的星球居民时所说的那样。但这种显现方式局限于家庭群体,因为在大多数星球,人类都分为各个家庭生活。因此,通过灵人和天使被如此启示的神性真理仅限于家庭群体,无法传播得更远;并且除非不断做出新的启示,否则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遗失。而在我们地球则不然,因为在这里,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会永远保持完整。

属天的奥秘 #6201

6201.当我从感官

6201.当我从感官事物中稍微退出,被略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时,灵人便以这种方式看见我的思维。但当我的思维处于感官层面时,这种波浪状的运动就看不见了;相反,某种完全物质化的东西会出现在那里,与肉眼所见的物体没什么两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说此人在感官层面进行思考,或可称为感官层面的思考。但是,当思维处于更内在的层面时,可以说它从感官事物中退出,被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古人十分熟悉一个人从感官事物中退出,被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这个概念;因此,其中有些人也写过这种状态。思维处于较低的感官层面的人被称为感官的,具有类似性质的灵人依附于他们。这些灵人从一个人身上所抓取或理解的东西,几乎不比进入这人自己的意识或感觉的东西多;因为他们比其他所有灵人都更粗俗。我还发现,当一个人处于感官层面,没有被提升至该层面之上时,他的思维就局限于具有肉体和世俗性质的事物。他不想知道属于永生的任何事,甚至不肯听关于它的任何事。
  为叫我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我经常被降至感官层面;那时,所描述的这类事立刻发生。同时,处于这更粗俗气场的灵人就会流入卑鄙可耻、无礼肮脏的观念。不过,我一被提升至感官层面之上,这类观念就被驱散。沉溺于肉体快感的大多数人,其生命就处于感官层面;那些完全拒绝思想有超越他们所看见、听见之物的东西存在之人,尤其那些拒绝思想永生的人,也是如此。因此,这种人轻视所有这类事;一听见就厌烦。如今在来世,这类灵人数量庞大,因为他们一群群从世界进入来世。当他们流入一个人时,就会促使他放纵他的属世倾向,去过一种自私和世俗的生活,而不是过一种为他人着想的生活,除非他人支持他和他的私欲。为了被提升在这些灵人之上,一个人必须思想永生。
  

属天的奥秘 #10040

10040.由于小公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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