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0

120.在其它星球,

120.在其它星球,神性真理通过灵人和天使的口耳相传而为人所知,如在前面论及这个太阳系的星球居民时所说的那样。但这种显现方式局限于家庭群体,因为在大多数星球,人类都分为各个家庭生活。因此,通过灵人和天使被如此启示的神性真理仅限于家庭群体,无法传播得更远;并且除非不断做出新的启示,否则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遗失。而在我们地球则不然,因为在这里,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会永远保持完整。

属天的奥秘 #7773

7773.“在法老的

7773.“在法老的臣仆眼中和百姓眼中”表在那些在那里处于从属地位的人中间。这从“臣仆”和“百姓”的含义清楚可知,“臣仆”和“百姓”是指那些从属的人;因为“法老”代表侵扰者的首领,其余的都从属于他们。之所以表示那些从属的人,是因为恶人和善人一样,或说地狱和天堂一样,都有某种管理形式,也就是说,有处于管理地位的人,也有处于从属地位的人;没有这种管理形式,社群不会联结起来。但天堂的从属方式完全不同于地狱的。在天堂,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因为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如同弟兄爱弟兄;然而,一个人会随着另一个人在聪明和智慧上胜过他自己而将他高举在自己之上。对良善和真理的真爱可以说使每个人自动将自己从属于那些在良善的智慧和真理的聪明上比他优越的人。然而,地狱的从属关系涉及残暴的统治,因而涉及冷酷无情。发号施令的人对那些不同意其一切命令的人冷酷无情。因为各人都视别人为自己的仇敌,尽管表面上为了联合起来反对他的暴力而对待他如同朋友。这种联合就像强盗的联合。那些处于从属地位的人不断渴望掌权,还经常在反抗中爆发。然后,那里的情况就变得可悲了,因为这时,他们向彼此行野蛮残酷的事。这种情况周期性地发生。由此可见来世的从属关系是什么样。
  

属天的奥秘 #2554

2554.“他们必为

2554.“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这从“杀”和“妻子”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毁灭;“妻子”是指与属天良善结合的属灵真理(参看2507节)。这是主如此思考的另一个原因,即:在此被称为属天良善的神性良善以一种婚姻,或如同通过婚姻那样与在此被称为属灵真理的神性真理合一(2508节)。神性良善虽以这种方式只与神性真理合一,但仍流入较低真理,并与它们结合,但不是如同通过婚姻那样结合,因为它流入理性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理性真理只是真理的表象。事实上,它也流入感官和记忆知识的真理,或说世俗和感官的真理,并与它们结合,而这些真理几乎就是谬误或错觉。若非如此,没有人能得救(参看第一卷,1831-1832节)。这也是主降世的目的,即:为了使神性良善可以与理性真理,以及记忆知识的真理,或世俗和感官的真理结合,从而使人可以得救,因为除非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否则神性良善决不能与这些真理结合,但通过主就会有一个结合。
除了这个奥秘外,还有更多奥秘隐藏在“他们必为我妻子的缘故杀我”这句话里面;这句话表示如果他们认为唯独属灵真理能与属天良善结合,那么信的属天事物也会因此灭亡。其中一个奥秘是:如果人们不尊重属灵真理,那么属天良善也会由此灭亡,因为一旦属灵真理遭到弃绝,属天良善就会灭亡。另外一个奥秘是:除非人们被吩咐要拜父,尽管若不藉着子,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并且“人看见了子,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8-12),否则真理就不会被接受。更不有说其它奥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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