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96.“摩西、亚伦在法老面前行了这一切奇事”表这些荒凉的阶段和随之对他们陷入邪恶的确证通过从神发出的真理实现。这从“摩西、亚伦”的代表和在埃及或“在法老面前所行的奇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亚伦”是指神之真理,“摩西”是指直接从神发出的真理,“亚伦”是指间接发出的真理(参看7010, 7089, 7382节);在埃及或“在法老面前所行的奇事”是指那些曾属于教会,却过着邪恶生活之人的众多荒凉阶段。“埃及的奇事”具有这种含义,这一点从每个奇事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它们也是这些人没有信,而是被邪恶主宰的确证(参看刚才7795节)。经上说“摩西、亚伦行了这一切奇事”,而事实上,这些奇事不是他们,而是神行出的。但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摩西和亚伦”代表神之真理,奇事是由神通过从祂自己发出的真理来行的;因为神自己所行的一切事都是通过从祂自己发出的真理来行的。神自己就是一切事物的存在(或实体),而从祂发出的真理是一切事物的显现(或彰显);良善本身,也就是神的存在(或实体)通过它的真理产生一切事物。荒凉的阶段通过从神发出的真理实现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神性真理不是它们的原因,因为神不使任何人荒凉。相反,是恶人通过顽固反对神的真理,清除、弃绝或败坏它,并通过将不断流入的神之良善变成邪恶而使自己荒凉。此时,这邪恶就是那使他荒凉的;由此明显可知,它的原因在哪里,即:来自神的良善和真理的流注不是原因,因为没有它们的流注,就没有生命;原因是他们转变为邪恶和虚假,这就是陷入邪恶的人所行的事。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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