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0

120.在其它星球,

120.在其它星球,神性真理通过灵人和天使的口耳相传而为人所知,如在前面论及这个太阳系的星球居民时所说的那样。但这种显现方式局限于家庭群体,因为在大多数星球,人类都分为各个家庭生活。因此,通过灵人和天使被如此启示的神性真理仅限于家庭群体,无法传播得更远;并且除非不断做出新的启示,否则真理要么被扭曲,要么遗失。而在我们地球则不然,因为在这里,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会永远保持完整。

属天的奥秘 #8794

8794.“你要在四

8794.“你要在四围给百姓定界限”表向天堂的延伸不超过良善的属灵气场。这从“在四围定界限”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在四围定界限”是指向天堂的气场延伸,延伸到由每个人的良善所决定的某种限度;此处“百姓”所指的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所要植入的属灵良善之人。因为本章和接下来的章节描述了那些属于属灵教会之人的这种良善状态(参看8753节)。正因如此,“你要在四围给百姓定界限”表示向天堂的延伸不超过良善的属灵气场。
若不通过启示,没有人知道何谓“向天堂的延伸直到良善的属灵气场”。此中情形是这样:通过被主重生而赋予一个人的一切良善皆延伸到天堂社群。这种延伸的量和质因各人而异;随着它走向天堂更远的边界,它在量上发生变动;随着它更加转移到天堂的内层,或更加转移到天堂的外层,它在质上发生变动。与人同住的良善本身从主经由周围的天堂社群流入;不经由这些社群流入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天堂社群存在于周围,紧密相连、接连不断;任何地方都看不到它们之间的中断。与良善有关并构成其本质的每一个事物也一样。因此,在一个人重生期间,其良善的丰富无非是被引入天使天堂,以这种方式与他们结合(参看4067, 4073, 4077, 6598-6613节)。
这一点也曾通过活生生的经历频繁向我证明了。与某些社群的接触从我这里被撤出,然后剩余生命的量和质便取决于延伸到剩余社群的量和质。当更多社群被拿走时,我的生命遭受痛苦,似乎开始被掐灭。每个天使、灵人和世人都有一个属灵气场,其性质取决于它向不同社群的延伸。这种延伸不会进入社群本身,而是进入它们的良善所发出的气场。这些事都是世人所不知的奥秘,但在来世却是众所周知的。它们不为世人所知的原因是,如今的人以为他拥有生命在自己里面,因而以为他的生命与灵人并天使没有联系,与天堂没有联结。但在这一点上,他完全错了;因为一个人的一切生命皆通过灵界的社群来自主。
要进一步知道,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所发出的生命能到达第二层天堂,也就是所谓的属灵天堂的天使气场,但到不了属天人所在的第三层天堂。这是因为,属灵教会成员不能接受诸如存在于属天人所在的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那种神性,除非以一种如此笼统的方式,以致他甚至没有注意到它。原因在于,属灵人甚至不能到达属天人所处良善的第一道门槛(2718, 3833, 6500, 8521节)。由此明显可知当如何理解“你要在四围给百姓定界限”所表示的“向天堂的延伸不超过良善的属灵气场”;又当如何理解接下来的话。
还要知道的是,正如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照其良善的质和量而拥有向天使社群的延伸,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也照其邪恶的质和量而拥有向地狱社群的延伸。此外,在来世,每个人都会来到他活在肉身期间就与之接触的那些人中间。他的主导爱决定了这一点,因为这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所发出的气场,并照其质和量而延伸。

属天的奥秘 #2335

2335.“我们要在

2335.“我们要在街上过夜”表示主似乎想基于真理审判,这从“街”和“过夜”的含义清楚可知。圣言经常提到“街”,“街”在内义上与“路或道”所表相同,即都表示真理,因为街就是城内的道路,这从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过夜”在此是指审判,这可从“夜”的含义看出来。前面说明(2323节),“晚上”表示当信开始灭亡时,教会倒数第二个状态,也就是末后之前的那个状态,还表示在审判之前到来的察罚。由此明显可知,随后到来的“夜”就是当信不复存在,以及审判发生时的末后状态。由此明显可知,“在街上过夜”在内义上表示基于真理审判。
至于审判,它有两种,即:站在良善角度上的审判和站在真理角度上的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有信者从良善受审判,这一点从马太福音(25:34-40)很清楚地看出来;无信者从真理受审判(马太福音25:41-46)。从良善受审判的人会得救,因为他们接受良善;而从真理受审判的人会被定罪,因为他们弃绝良善。良善是主的,那些在生活和信仰上承认这一点的人是主的,并因此得救。而那些在生活、因而在信仰上不承认这一点的人不能属于主,因此不能得救。所以他们照其生活行为、思维和目的而受审判。当照这些受审判时,他们不可避免地被定罪,因为真理是这样:人凭自己只能实行、思想、意图邪恶,并且只要主不阻止他,他凭自己就会冲向地狱。
至于基于真理的审判,情况是这样:主若不从良善,就永远不审判任何人,因为祂渴望把所有人,无论多少,都提入天堂;事实上,若有可能,祂会把我们都提升到祂自己那里;因为主是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永远不能定任何人的罪。相反,是人定自己的罪,因为他弃绝良善。活在肉身期间,他怎样避开良善,在来世就怎样避开它,进而避开天堂和主,因为主只能住在良善中。祂也住在真理中,但不住在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中。主不定任何人的罪,换句话说,祂不将任何人判入地狱,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说:
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藉着祂得救。审判乃是这样:光来到世界,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7, 19)
同一福音书: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约翰福音12:47)
另外可参看之前关于该主题的讨论(223, 245, 592, 696, 1093, 1683, 1874, 2258节)。
前面论述审判的地方(2320, 2321节)已经说明,根据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一切审判都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的事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然而,刚才已说明,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从而审判他。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文字上是何性质,即:若不从另一种意义,也就是从内义,就无法理解它。唯独内义说明审判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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