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1771.还有些灵人难以相信主的圣言隐藏这类事物在其核心或里面。因为在来世,灵人会保持他们活在肉身时所持的那种不信或怀疑态度;并且这种不信或怀疑只能通过主所提供的方法和活生生的经历被驱散。因此,当我正在阅读一些大卫诗篇时,这些灵人的内在视觉或心智被打开了,尽管这些灵人没有被提到天使灵当中。那时他们感知到存在于这些诗篇中的圣言内在事物,并对它们感到十分惊讶,声称他们从未相信过这类事物。
当时,其他许多灵人也听到圣言的这个部分,但都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它。对有些灵人来说,它以甜蜜、快乐的形象,因而以符合各人接受能力的一种生命,同时以一种穿透其至内在的影响力充满他们的思维观念。对一些灵人来说,它的力量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们觉得自己正朝着天堂的内层被提升,并各照着对真理和与真理结合的良善的情感程度而越来越接近主。
与此同时,圣言还被读给一些对圣言内义毫无概念,只明白外在意义或字义的灵人;在他们眼里,文字毫无生命可言。由此明显可知,当主赋予圣言生命,也就是说,圣言具有如此功效或影响力,以至于穿透人们的至内在时,它是什么样;当主不赋予它生命,也就是说,圣言只是几乎没有任何生命的文字时,它又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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