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九章
地狱(续)
——与上述地狱不同的其它地狱
947.有些人惯于欺骗,以为利用欺骗手段能得到一切,并且活在肉身时因欺骗得逞而确认这种观念。他们觉得自己似乎住在左边的一种大酒桶或大瓮中。这个酒桶或大瓮被称为“地狱酒桶”,上面有一个盖子,外面有一个小球体立在金字塔形的底座上;他们把这个小球体想象成在他们监督和掌控之下的整个宇宙。这正是他们所看到的。他们当中那些利用欺骗手段迫害无辜者的人在这个地方很久了,我被告知,有些人已经在那里呆了两百年了。当被放出来时,他们会产生这种幻觉:他们以为整个宇宙就是一个球体,他们围绕它行走,并把它踩在脚下,相信自己是宇宙之神。我有时看见他们,与他们谈论他们的这种幻觉;但他们在世上就具有这种性质,所以无法从中退出。我还多次注意到他们如何通过狡猾的欺骗败坏人们的想法,瞬间把他们的注意力转到别的方向,用其它想法取代它们,以至于让人几乎意识不到这是他们做的。其行为如此自然,令人难以置信。这就是他们的性质,所以这些灵人从不允许靠近世人,因为他们会暗中注入毒药,并且行动如此稳密,让人察觉不到。
2553.“因为我说,这地方必定没有对神的惧怕”表示源于这种感知的思维,即:他们在当时所处的状态下不会尊重属灵真理。这从“对神的惧怕”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或属灵真理的尊重;“地方”是指状态(参看1273-1275, 1377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人不能理解纯属灵和属天的任何教义,也就是神性,因为这样一种神性无限超越他的理解,因而超越他的信仰范围。人的一切思维都局限于他的感官所经历的属世事物,或说他的感官所提供的世俗观念。凡不利用并照着这些属世事物所说的话,都不被理解,而是会消亡,就像凝视海洋或宇宙,却不专注于某个对象一样。因此,若不以世俗用语向世人解释教义,世人根本不会接受,因而不会尊重它们。这种情况可从圣言的每个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出于同样的原因,纯神性事物本身是以世俗用语,甚至感官用语来阐述的;例如,经上描述耶和华有耳,有眼,有脸,还有人类的情感,如愤怒等等。
当主降世时,更是如此。那时,人们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天或属灵事物,更不知道有什么内在事物。纯地上和世俗、因而外在的事物完全占据了他们的心思意念;就连门徒们自己也是这样,他们以为主的国度将和这个世界的国度一样,所以要求一个坐在祂的右手边,一个坐在祂的左手边,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以为自己会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殊不知,在来世,他们不能审判一个人的事务的哪怕最小细节(2129e节)。主之所以洞察人类的这种状态,是因为一开始,主思考在信之教义的问题上是否要请教理性。主出于祂的爱而如此思考,这爱在于渴望寻求拯救所有人,并使圣言不致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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