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47.出埃及记25:31-39.要用纯金作一个灯台;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灯台的座、干、杯、石榴、花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一个枝上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灯台上有四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它要使灯盏向上,在它脸前发光。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也是要纯金做的。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
“要作一个灯台”表属灵天堂。“用纯金”表它必须源于属天良善。“那灯台要做成实心的”表它的一切必须源于良善。“灯台的座、干、杯”表属世层里面的属灵事物。“石榴”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花”表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都要与灯台接连一块”表这二者必须形成源于属天良善的属灵层的一部分。“灯台两边要杈出六个枝子”表整体上源于良善的真理的一切事物或能力。“这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那边杈出三个灯台枝子”表就良善和真理而言的完全或完整性。“有三个杏仁状的杯”表就源于良善的记忆知识而言的完全或完整性。“一个枝上”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有石榴、有花”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和关于真理的记忆知识。“一个枝上也有三个杏仁状的杯,有石榴、有花”具有同样的含义。“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表就属灵天堂中的一切事物而言,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灯台上”表它的中间,一切事物皆通过它而被聚集在一起,能力也源于它。“有四个杏仁状的杯”表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记忆知识。“有石榴、有花”表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记忆知识。“从灯台出来的第一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二对枝子以下有一个石榴,从灯台出来的第三对枝子以下又有一个石榴”表为了每一个真理的良善的记忆知识。“因为有六个枝子从灯台出来”表就属灵天堂中的一切事物而言,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它们的石榴和枝子要与它接连一块,都是它的一部分”表关于良善的记忆知识,以及能力必须源于来自主的神性属灵层。“从一块纯金所造的一个实心块”表完美无瑕,因为它全由相同的良善构成。“要作灯台的七个灯盏”表来自它的神圣属灵事物。“它要使灯盏向上”表属灵天堂的光。“在它脸前发光”表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的神性良善。“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表属世层中用来洁净和清扫的事物。“也是要纯金做的”表这些也必须由良善构成。“做灯台和这一切的器皿,要用纯金一他连得”表属灵良善连同其记忆知识所源于的属天良善。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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