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内义
977.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重生之人,所以需要作一个简短的陈述来解释一下相对于未重生之人,重生之人是何性质。从这种对照中就可以知道这两种人各自的性质。重生之人拥有对良善和真理的良心,他出于良心实行良善、思想真理。他所行的良善是仁之良善,所思的真理是信之真理。而未重生之人没有良心,即便有,它也不是对实行来自仁的良善、思想源于信的真理的良心;相反,它来源于关注自己或世界的某种爱,因而是一种虚假或扭曲的良心。当重生之人照着良心行事时,他会感到喜乐;而当被迫违背良心行事或思考时,会感到焦虑。但未重生之人则不然,因为这种人大多不知道什么叫良心,更不知道什么叫照着良心行事,什么叫违背良心行事,只知道如何随从自己的爱欲行事,这给他们带来喜乐,而违背自己的爱欲则给他们带来焦虑。
重生之人拥有一个新意愿和一个新理解力。这新意愿和新理解力就是他的良心,也就是说,它们存在于他的良心中,主通过这良心使仁之良善和信之真理运转。而未重生之人没有意愿,只有恶欲和由此产生的朝向一切邪恶的倾向;他也没有任何理解力,只有推理和由此产生的朝向一切虚假的陷落。重生之人拥有属天和属灵的生命,而未重生之人只有肉体和世俗的生命。人思考和理解何为良善和真理的能力经由前面(561, 661:2节)提到的余剩而来自主的生命,这也赋予他反思能力。
对重生之人来说,内在人是主人或掌权,外在人是仆人或顺服;而对未重生之人来说,外在人是主人或掌权,内在人则保持沉默,仿佛不存在。重生之人知道或经反思能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外在人,而未重生之人则全然不知。即便反思这个问题,他也不能知道,因为他不知道什么叫源于仁的信之良善和真理。由此可见重生之人和未重生之人各自的性质,他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夏天与冬天,或光明与黑暗的区别。因此,重生之人是活人,而未重生之人是死人。
2547.“你竟给我和我的国招来大罪”表示由此将信之教义和教义的一切置于危险之中。这从“亚比米勒”和“国”的含义清楚可知:此处代词“我”所指的“亚比米勒”是指信之教义;“国”是指存在于教义中的真理,或教义真理。“国”在内义上表示教义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教义的虚假,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祂是形成万有的,是祂产业的权杖;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是我的锤子和打仗的武器;我要用你来打碎列族,用你来毁灭列国。(耶利米书51:19-20)
这论及主;显然,祂不会打碎列族,也不会毁灭列国,而是要打碎和毁灭列族和列国所表示的事物,即教义的邪恶和虚假。
以西结书:
看哪,我要将以色列人从他们所到的列族中收取回来,从四围聚集他们,把他们带到本地。我要使他们在那地,在以色列山上成为一个民族,有一王作他们众人的王,他们不再是两个民族,不再分为两个国家。(以西结书37:21-22)
此处“以色列”表示属灵教会;“民族”表示该教会或教义的良善,因为“民族”表示良善(参看1259, 1260, 1416, 1849节)。“国家”表示该教会的真理。很明显,“民族和国家”在此并非表示民族和国家,而是另有所指,因为经上论到以色列人说,他们要被“聚集并带到本地”;而事实上,当时他们被分散在外邦民族当中,已经成了外邦人。
以赛亚书:
我要把埃及与埃及混在一起,他们就打起仗来,各人攻击自己的弟兄,各人攻击自己的同伴,城攻击城,国攻击国。(以赛亚书19:2)
此处“埃及”表示基于记忆知识或纯粹的事实对信之真理的推理(1164, 1165, 1186节);“城”表示教义,在此表示异端教义(402, 2268, 2449节);“国”表示教义的虚假;因此,“城攻击城,国攻击国”表示异端和虚假将彼此争战。主在马太福音论及时代完结的话所表相同:
民族要起来攻击民族,国家要起来攻击国家。(马太福音24:7)
这表示邪恶攻击邪恶,虚假攻击虚假。
但以理对四国(但以理书2:37-46; 7:17-28)、玛代和波斯的国(但以理书8:20-27)、南方王和北方王的国(但以理书11章)所发的预言,以及约翰在启示录中对王和国所发的预言都没有其它含义:这些国只表示教会在真理与虚假方面的状态。字义上尘世的君王和国家的状态在内义上是指教会和主国度的状态,而内义只包含属灵和属天事物。就其本身而言,主的圣言纯粹是属灵和属天的;但为了让人,无论是谁,能读懂它,与天堂有关的事物就通过存在于地上的那类事物来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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