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6.“惊恐你们、惧怕你们”表示内在人的掌控,“惊恐”与邪恶有关,“惧怕”与虚假有关,这从重生之人的状态清楚可知。人在重生之前的状态是这样:属于外在人的恶欲和虚假一直掌权,由此产生争战。不过,一旦他重生了,内在人就会掌控外在人,也就是掌控他的欲望和虚假。当内在人掌权时,这个人就会对邪恶感到惊恐,对虚假感到惧怕,因为邪恶和虚假违背良心,而违背良心行事是他所憎恶的。
然而,惊恐邪恶、惧怕虚假的,不是内在人,而是外在人;所以此处说:“使地上一切的走兽和空中一切的飞鸟都惊恐你们、惧怕你们”,也就是此处“走兽”所表示的一切恶欲和“空中的飞鸟”所表示的一切虚假在惊恐和惧怕。这种惊恐和这种惧怕似乎是这个人自己的,但真相是这样:如前所述(697节),每个人都至少有两位天使和两个恶灵与其同在,他通过天使与天堂相联,通过恶灵与地狱相联。当天使掌权时,如重生之人的情形,在场的恶灵不敢做违背良善和真理的事,因为这时他们受到束缚。当他们试图做任何恶事或说假话,也就是激活它时,某种地狱般的惊恐和惧怕就立刻临到他们。这种惊恐和惧怕就是人内心对违背良心之事的感觉。这也是为何一旦做了或说了违背良心的任何事,他就会陷入试探和良心的折磨,也就是陷入一种地狱般的折磨。
至于“惊恐”与邪恶有关,“惧怕”与虚假有关,情况是这样:与人同在的灵人与其说害怕做恶事,倒不如说害怕说假话,因为人通过信之真理重生并获得良心,因此灵人不允许激活虚假。事实上,这些灵人当中的每一个都是纯粹的邪恶,所以他们活在邪恶中;他们的整个本性和由此而来的整个努力都是邪恶;由于他们活在邪恶中,他们自己的生命就在于邪恶,所以当他们发挥某种功用时,他们所行的邪恶就被忽略了。但他们不允许说任何假话,这是为了让他们学习真理,由此尽可能得到纠正,以便他们能发挥某种低级的功用,或说提供某种低劣的服务。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详情容后再述(5846-5865, 5976-5993节)。重生之人的情形也一样,因为他的良心是由信之真理形成的。因此,他的良心关注的是正确性。对他来说,人所犯的邪恶实际上是虚假,或说生活的邪恶在于虚假,因为虚假违反了信之真理,或说是信之真理的反面。但上古教会成员不是这种情况,因为他拥有感知。他感觉生活的邪恶就是邪恶,信仰的虚假就是虚假。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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