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1

121.要知道,主承

121.要知道,主承认并接受所有承认并敬拜人形式的神之人,无论他们来自哪个星球,因为主就是人形式的神。由于主以天使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向这些星球的居民显现,所以当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告诉来自这些星球的灵人和天使说,神是实实在在的人时,他们都接受、承认这种说法,并为这一事实而感到欢喜。

属天的奥秘 #10135

10135.“傍晚之

10135.“傍晚之间要献那一只羔羊”表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对邪恶的一种类似移走。这从“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和“傍晚之间”的含义清楚可知:“献一只羔羊”或将它分别为圣是指通过来自主的纯真之良善从邪恶中移走,如刚才所述(参看10134节);“傍晚之间”是指在外在人中光和爱的状态下。在圣言中,“傍晚或晚上”表示当信之真理处于模糊之中,爱之良善处于某种寒冷之中时,内层事物的一种状态;因为天使会经历爱和光的不同状态,就像世上一天当中的不同时辰,即早晨、正午、晚上、夜间或早晨之前黎明,又一个早晨,彼此轮转一样。当天使处于一种爱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早晨,主向他们显为一轮初升的太阳;当他们处于一种光的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正午;但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晚上;之后当他们处于一种模糊或某种寒冷的爱之状态时,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夜间,确切地说,是早晨之前的黎明。
  天使所经历的这些状态不断接踵而来,他们通过这些状态不断得以完善。但这些变化并非起因于那里的太阳,起因于这太阳的升起和落下,而是起因于天使自己的内层状态;因为他们和世人一样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内在,时而渴望转向他们的外在。当他们转向内在时,就会经历一种爱和随之而来的清晰的光之状态,当他们转向外在时,则会经历一种光和随之而来的模糊的光之状态;因为外在相对于内在就是这样。这就是天使所经历的状态变化的起源。他们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状态和这样的变化,是因为天堂的太阳,也就是那个世界的主,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它所发出的光是信之真理。因为从这太阳发出的一切事物都是活的,具有生命,不像世界的太阳所发出的一切,都是死。
  由此可见天堂之热是什么,天堂之光又是什么;以及为何在圣言中,“热”、“火焰”和“火”表示爱之良善,“光”及其“光辉”表示信之真理,“太阳或日头”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自己。在天堂,主是一轮太阳(参看3636, 3643, 4321e,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 8812节);它所发出的热是爱之良善(参看3338, 3339, 3636, 3693, 4018, 5115, 6032, 6314节);这太阳所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是信、聪明和智慧的源头(参看9548, 9684节提到的地方)。由此清楚可知“早晨”表示什么,“晚上”表示什么。
  不过,要知道,在本节经文中,“早晨”也意味着正午,“晚上”也意味着清晨的黎明;因为当圣言提到“早晨和晚上”时,所指的是一整天,因此“早晨”包括正午,“晚上”包括夜间或黎明。这解释了为何本节经文中的“早晨”表示一种清晰的爱和光之状态,也就是在内在人中;而“晚上”表示一种模糊的光和爱之状态,也就是在外在人中。
  “傍晚之间”不是指一天的晚上和第二天的晚上之间的时间段,而是指晚上和早晨之间的时间,因而是指整个晚上或黎明,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羔羊燔祭不仅在晚上,还在早晨常常献上。由此明显可知,其它地方的“傍晚之间”所表相同,如经上说他们要在傍晚之间守逾越节(出埃及记12:6; 民数记9:5, 11),这在别处也以这些话得到解释:
  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定期,献逾越节的祭。当在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把肉烤了吃,早晨就返回你的帐棚去。(申命记16:6, 7)
  “晚上”一般表示一种模糊的光之状态,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耶利米书:
  起来吧!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我们有祸了,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起来吧!我们夜间上去毁坏宫殿。(耶利米书6:4, 5)
  此处“晚上”和“夜间”表示教会的末期,这时一切信和爱都被摧毁了。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有光明。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撒迦利亚书14:7-9)
  这论及主的降临;教会的结束就是“晚上的时候”;“光明”是指主的神性真理。类似例子出现在但以理书:
  圣者对我说,要到晚上和早晨,二千三百次。(但以理书8:13, 14)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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