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362.前面(1353-1357节)说明,他拉是拿鹤的儿子,也是以他命名并作为祖先的一个民族,他表示偶像崇拜。他拉是一个民族,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源于他儿子的各个民族都承认他为他们的祖先,就像雅各的子孙,或犹太人和以色列人,以及以实玛利人、米甸人等承认亚伯拉罕,摩押人和亚扪人承认罗得一样。尽管这些民族没有以他们,而是以他们的儿子命名,但当所有人都承认一个共同的祖先,并称自己为他的子孙,如他拉的子孙、亚伯拉罕的子孙,或罗得的子孙时,从一般意义上说,这些人中的每一个,如此处的他拉、亚伯兰、拿鹤、罗得,都表示一个民族,因为他们是这些民族的出身或根。雅各的后代也是如此,他们都以雅各的十二个儿子命名,然而仍被称为雅各和以色列,以及亚伯拉罕的种和子孙(约翰福音8:33, 39)。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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