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30.圣言已经向所有人证明,事实就是如此;如当主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现时,因为那时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祂以这样的方式向他们显现的唯一原因是,他们的内在视觉已经打开。先知书也证实了这一点,如以赛亚书论到主在天上的国度时说:
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启示录论到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主的国度时说:
那城不需要日月照耀它,因有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又:
那里不再有黑夜,他们也不需要灯、日光,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此外,当主向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和七十个长老显现时,经上说:
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10)
由于主的属天和属灵品质在天使的外在视觉面前显为太阳和月亮,所以在圣言中,“太阳或日头”表示属天之物,“月亮”则表示属灵之物。
1542.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在内义上也代表主;它们继续论述主自童年时期起的生命。这从前一章和接下来的章节(1544, 1548, 1556, 1557, 1560节)的阐述和说明,尤其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的圣言,圣言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降下的;因此,若不体现天堂的奥秘,就连一个词的一点一划或说最小部分都不会写在圣言中。凡来自这个源头的东西都不可能具有其它任何性质。前面(1402, 1459-1502节)已经说明,内义论述的是主还是个孩子时所接受的教导。人里面有两种事物会阻碍他变得属天;其中一种属于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种属于意愿部分: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吸收的无用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属于意愿部分的,则是由他所倾向的恶欲产生的享乐或满足。前者和后者都是阻碍他可能到达属天事物的障碍。它们必须首先被抖掉;当它们被抖掉时,他才能第一次被引入属天事物所反射的光中,最终进入属天之光本身。
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并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所以也不得不学习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一点由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和表示;空洞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最终离开了祂,这一点由“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参看创世记12:20)来代表。属于心智的意愿部分并构成感官人,或最外在人的感官享乐或满足也离开了祂,这一点在本章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因为罗得代表感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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