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55.“从南方,直到伯特利”表示从聪明之光进入智慧之光。这从“南方”和“伯特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南方”是指聪明之光,或也可说,内层的光之状态,如前所述(1458节);“伯特利”是指源于知识或认知的属天之光,如前所述(1453节)。“聪明之光”描述的是通过信之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获得的光,而智慧之光是指通过聪明之光获得的生命或生活之光。聪明之光关乎心智的理性部分,或理解力;而智慧之光关乎意愿部分,或生命。
很少有人知道人如何被引向真正的智慧。聪明不是智慧,但通向智慧,因为理解何为真理与良善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而成为智慧才是真正的真理与良善。智慧只论及生命或生活,即论及他是哪种人。一个人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被引入智慧,换句话说,被引入生命或生活。每个人都有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意愿是首要部分,理解力是次要部分。人死后的生命或生活取决于他的意愿部分,而非他的理解力部分。从婴孩直到童年时期(译注:新世纪版本为青春期),主形成人的意愿,这种形成是通过在他里面灌输纯真、对父母、保姆、和同龄小孩子的仁爱,以及这人完全不知道的其它手段实现的。这些都是属天事物或说属天属性。除非这些属天事物或属天属性首先灌输给作为婴儿、儿童(译注:新世纪版本还有青少年)的人,否则他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人。第一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
然而,除非人也被赋予理解力,否则他不是一个人;唯独意愿并不构成人,而是理解力和意愿一起构成人。此外,人若不通过世俗和宗教知识或认知,就不可能获得理解力。因此,他必须从童年时期起就逐渐吸收这些知识或认知。第二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当理解力部分在这两种知识或认知,尤其在真理与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上接受教导时,他才第一次能够重生。当他正在重生时,主就会利用知识或认知将真理和良善植入他自婴孩时就从主获得的属天事物。结果,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或观念与这些属天事物构成一体。当主以这种方式将两者联结起来时,这人就被赋予仁爱,并开始出于仁爱行事;这仁爱是良心的产物。他以这种方式第一次接受新生命,这一过程是逐渐的。这新生命之光,或说在这种新生活中所享有的光,被称为智慧;现在智慧起主导作用,被置于聪明之上。第三层级就是这样形成的。如果一个人活在肉身期间变成这样,那么在来世,他就会不断被完善。这些考虑表明什么是聪明之光,什么是智慧之光。
7680.“整整一昼一夜”表侵扰者的一切觉知,无论模糊的还是不模糊的,也就是说,有了毁灭。这从“昼”和“夜”的含义清楚可知:“昼”是指不模糊的觉知的状态;“夜”是指模糊觉知的状态。因为白天的时间段,即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间,对应于属聪明和智慧的启示状态(参看5672, 6110节),因而对应于觉知的状态,总体上的昼夜也是如此。“昼夜”在此之所以被称为觉知的状态,而非启示的状态,是因为侵扰的恶人没有启示,尽管他们仍有觉知。只要他们仍留有从自己所生活的教会那里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任何知识,他们就拥有觉知。因为他们通过真理和良善与那些住在天堂里的人交流。不过,一旦他们被剥夺这些知识,如他们经历荒凉时的情形,他们就不再拥有任何觉知。诚然,地狱里的人能证明他们的邪恶是正当的,也能证明他们的虚假是正确的;但这不是觉知。觉知就是看到真理就是真理,良善就是良善;以及邪恶就是邪恶,虚假就是虚假。而视真理为虚假,视良善为邪恶并非觉知;反之,视邪恶为良善,视虚假为真理也并非觉知。凡如此行的人都没有觉知,只有幻想;这幻想产生一种觉知的表象,这些人由此知道如何通过诸如显明给感官并支持恶欲的那类观念来使得虚假和邪恶合理化。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