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创世记15:1-21
1.这些话以后,耶和华的话在异象中临到亚伯兰,说,亚伯兰,不要惧怕!我是你的盾牌,是你极大的赏赐。
2.亚伯兰说,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啊,我既无行走的孩子,你还要赐我什么呢?并且承受我家业的是这大马士革人以利以谢。
3.亚伯兰又说,你看,你没有给我种;看哪,我家中的儿子才是我的继承人。
4.看哪,耶和华的话又临到他,说,这人不会是你的继承人,由你亲腹出的才会是你的继承人。
5.于是把他带到外面,说,你向天观看,数算众星,看能数得过来不能。又对他说,你的种将要如此。
6.他信耶和华,祂就以此算他为义。
7.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曾把你从迦勒底的吾珥领出来,为要把这地赐给你去继承。
8.亚伯兰说,主耶和华(Lord Jehovih)啊,我凭什么知道我必继承它呢?
9.耶和华对他说,你为我取一头三岁大的小母牛,一只三岁大的母山羊,一只三岁大的公绵羊,一只斑鸠和一只雏鸽。
10.亚伯兰就把这一切都拿了来,每样从中间劈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
11.有鸷鸟下来落在这些尸体上,亚伯兰就把它们赶走了。
12.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睡了;看哪,有可怕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13.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确实知道,你的种必在不是自己的地上成为外人,服侍他们;这些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14.并且他们将要服侍的民族,我也要审判;以后他们必带着大量财物出来。
15.但你要平平安安到你列祖那里,必享长寿,被人埋葬。
16.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这里,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17.日落幽暗出现的时候;看哪,有冒烟的火炉和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间经过。
18.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要把这地赐给你的种,从埃及河直到大河,幼发拉底河;
19.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
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
21.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
概览
1778.此处在内义上继续论述关于主的事,就是祂在童年时期经历了最严厉的试探争战之后的事;这些争战针对的是祂对整个人类,尤其对教会所怀的爱;因此,祂对他们将来的状态忧心忡忡,所以得到一个应许。但祂同时被指示,当教会开始咽下最后一口气,也就是开始死亡时,它在末日的状态将是什么样。然而,一个新教会必积蓄力量复兴起来,以取代之前的教会,天国必大大增长。
10040.由于小公牛的肉,连同它的皮和粪都要用火烧在营外,故可以清楚看出,它的“肉”并非表示爱之良善,而是表示爱之邪恶,或自我之爱的邪恶,正如前面论到“肉”时(10035节),以及刚才论到“营”时(10038节)所说的。但他们之所以被允许吃祭牲的肉(这从接下来的经文可以看出来),是因为这个民族在敬拜时,对外在感兴趣,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缺乏内在的外在根本就不神圣,因为那时只有身体作出的动作和口中说出的话语,心和灵魂并不在其中。尽管如此,缺乏内在的外在仍被称为神圣,因为它代表神圣的内在事物。神圣的内在事物就是属于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爱和信的一切。这个民族就具有这种性质,故不被允许吃血和脂肪,因为“血”表示构成信的神性真理,而“脂肪”表示构成爱的神性良善,这二者都是从主获得的(参看10033节)。但他们被允许吃祭牲的肉,是因为这肉表示人自己的东西,或人的自我(10035节);这个民族的自我是这样:他们将外在事物拜为神圣,却毫不在意任何内在事物。这种敬拜(除了作为一个神圣的代表之外)是偶像崇拜(4281, 4311节)。此外,“肉”作为一个代表,当它的血代表神性真理,它的脂肪代表神性良善(10033节)时,并没有其它含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肉代表没有生命和灵魂的某种事物,这种事物被称为死的,正如没有内在的外在一样,这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是一致的:
你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灵魂,不可将灵魂与肉同吃。(申命记12:23)
所谓的天主教国家,其敬拜几乎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的敬拜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内在之物。普通百姓被阻止了解圣言的内在事物,因为他们被禁止阅读圣言;也正因如此,按照主的神性旨意,在圣餐中,普通百姓被赐予饼或肉,而不是酒或血。然而,将生命赋予肉的,却是血,如同酒将生命赋予饼那样。因为正如没有酒的饼不会给身体提供营养,“饼”和“肉”所表示的爱之良善,没有“酒”和“血”所表示的信之真理,同样不会给灵魂提供任何营养。按照主的神性旨意,牧师也应当喝酒,因为这表示通过没有爱之良善的神性真理,也就是没有一个神圣内在的一个神圣外在滋养灵魂。他们不知道,这种事是照着主的神性旨意发生的,因为他们以偶像崇拜的方式崇拜外在事物,因而并不明白内在事物,或说对它们没有任何概念。若不是这样的话,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和犹太人没什么两样。唯独牧师喝酒还表示唯独牧师知道神性真理,普通百姓并不知道,除非牧师愿意给他们。关于圣餐,圣餐中的饼和肉是主对人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以及人们回献给主的爱;血和酒是指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是指从主获得并回献给主的信之真理(参看3464, 3813, 4211, 4217, 4735, 4976, 6135, 6377, 6789, 7850, 9127节)。至于祭牲的肉什么时候要被带到营外用火烧,可参看利未记4:11, 12, 21;什么时候吃它,以及谁来吃它,可参看利未记6:26-30; 7:6, 15-19; 19:5, 6; 申命记12:7, 17, 18, 27; 26: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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