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10356.“你们务要守我的安息日”表关于神性本身与主之人身的合一的神圣、不断的思维。这从“安息日”和“务要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安息日”在至高意义上是指神性本身与主里面的神性人身的合一,在相对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与天堂的结合,以及天堂与教会的结合,一般是指良善和真理在那些构成教会的人,或那些与教会同在的人里面的结合,关于“安息日”表示这种合一和这些结合,可参看前文(8495, 8519, 8890, 8893, 9274节);“务要守”,也就是务必遵守,是指以一种神圣的方式不断思想某个事物,因为当“守”论及在那个教会被代表的事物时,它表示思想被代表的事物,并把它们牢记在心,以一种神圣的方式珍惜它们。事实上,代表是体现内在事物,并因此为人们提供机会去思想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这解释了为何“守耶和华的安息日”表示以一种神圣的方式不断思想主,思想神性本身与祂的神性人身的合一,思想主的神性人身与天堂的结合,并天堂与教会的结合,以及良善和真理在属教会的人里面的结合。由于这些教会真正的本质事物(因为没有对它们的承认和信仰,教会就不是教会),故经上最后谈及表示这些事物的安息日,并且一次又一次地谈及,直到本章末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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