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1

121.要知道,主承

121.要知道,主承认并接受所有承认并敬拜人形式的神之人,无论他们来自哪个星球,因为主就是人形式的神。由于主以天使的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向这些星球的居民显现,所以当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告诉来自这些星球的灵人和天使说,神是实实在在的人时,他们都接受、承认这种说法,并为这一事实而感到欢喜。

属天的奥秘 #2715

2715.这里有两个

2715.这里有两个奥秘:第一,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第二,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关于第一个奥秘,即: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个奥秘从前面(2708节)关于对比属天人和属灵人的状态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两种状态的对比使得这种模糊变得显而易见。对属天人来说,良善本身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光从那里进入理解力部分。但对属灵人来说,整个意愿部分都被毁灭了,以致他们根本没有来自意愿的良善;因此,主才将良善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124, 2256节)。拥有生命的,主要是人心智的意愿部分,理解力部分则从意愿获得生命。因此,既然对属灵人来说,意愿部分已经被如此毁灭,以至于无非是邪恶,而邪恶持续不断地从意愿部分流入理解力部分,也就是流入思维,那么很明显,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那里的良善是模糊的。
这就是为何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主,因而没有作为一切敬拜中的基本要素和良善从主流入的渠道的那种谦卑,因为一颗傲慢的心永远不能从主获得良善,唯有一颗谦卑的心才能。属灵人也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他们的邻舍,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断从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流入,模糊了那爱的良善。凡对此进行反思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他在帮助别人时,为的是世俗的目的;因此,他可能不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却仍在思想回报,要么从他所帮助的人那里得到回报,要么在来世从主那里得到回报;他的良善就这样被邀功的思想,或欠他东西的感觉玷污了。还有一个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即:每当行了什么善事时,他若能叫人知道,从而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处于其生命的快乐了。但属天人爱邻胜己,从不思想回报,也不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上。
此外,与属灵人同住的良善因说服性的信仰而变得模糊;这些说服性的信仰是各种假设或原则的产物,而各种假设或原则同样来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至于他们在信的问题上的说服性信仰是何性质,可参看前文(2682, 2689e节)。这也是来自其心智意愿部分的邪恶的流注的产物。
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不像属天人那样从任何感知来认识真理,而是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以及他生来所进入的教义来认识真理。当他添加了他自己和自己想法的某种东西时,感官及其错觉并理性及其表象,或说感官印象和逻辑能力通常占上风,使他几乎不能像属天人那样承认任何纯粹的真理。尽管如此,主仍将良善植入那些看似真理的事物,即便这些真理是纯粹的错觉或真理的表象。不过,这良善会因这类真理而变得模糊,因为良善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这就像阳光照到物体上。接受光的物体的性质使这光在那里看上去有某种颜色。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适宜和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美丽的;但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不适宜,因而是不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丑陋的。良善本身以同样的方式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一种具体性质。
这个奥秘还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人不知道邪恶是什么。他几乎不相信除了违反十诫的行为外还有其它邪恶存在,也没有意识到情感和思维的无数邪恶,又不反思它们,或称其为邪恶。凡恶欲和放纵带给他的快乐,他都视之为良善,而不是别的。他实际上追求并赞成爱自己的快乐,还为之辩解;殊不知,这些快乐影响、塑造他的灵,他在来世会完全变成这个样子。
这一切反过来表明,属灵人不知道良善是信的本质,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本质上的爱和仁,即便整部圣言几乎只论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至于被他视为本质的信,除非他通过大量生活经历确认了它,否则他所知道的,就是讨论它是不是真的。属天人从来不讨论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并感觉它是真的。这就是为何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因为属天人拥有真理本身,而属灵人却争论它的正确性,或说属天人就处于属灵人所争论的真理本身。属天人因拥有真理本身,所以能从这真理看见属于它的无数事物,因而从光可以说看见整个天堂。但属灵人却争论真理的正确性,所以只要这样争论,他们就无法抵达属天人之光的最远边界,更不用说凭他们的光看见任何东西了。

属天的奥秘 #9434

9434.“耶和华荣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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