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96.至于主所取的各种状态,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这些状态必不为人知,因为人从来不反思自己状态的变化。然而,这些变化一直在发生,既涉及理解力的事物或思维,也涉及意愿的事物或情感。人之所以不反思,是因为他以为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都遵循属世的秩序,没有更高的事物来指导他们。而事实上,一切事物都通过与他同在的灵人和天使被调控;他的一切状态和状态的变化由此产生,从而被主永远指向唯独祂所预见的目的。持续多年的经历使我完全确定,事实就是如此。我还得以知道并发现哪些灵人和天使与我在一起,他们正带来什么样的状态。我也可以发誓:一切状态,直至其最小细节,都来自这个源头,并以这种方式由主指导。我还得以知道并发现每种状态如何包含其它许多看不见的状态,它们合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状态出现;这些状态已经被排列成在自己的序列里面依次跟随的状态。对人来说,这一切都由主做成;而对主自己来说,当祂活在世上时,它们都由祂自己做成,因为祂是神性,其生命的真正存在是耶和华。
知道理解力和意愿的状态如何在人里面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所遵循的秩序、所经历的序列,因而主如何尽可能地把它们弯向良善,是天使的一部分。天使的智慧具有这种性质:他们能感知到所有这类事物,直至最小细节。这就是为何天使能清楚明白地感知到在内义上所揭示的关于主的状态变化的这些事,因为他们住在来自主的天堂之光中。一个过着简单良善生活的人也能在某种程度上理解这些细节。但对那些沉浸于邪恶的人,以及那些智慧由疯狂的观念构成的人来说,它们只是模糊的,毫无意义,如同虚无,因为这些观念通过许多带来黑暗的东西模糊并熄灭了他们的属世和理性之光,无论他们多么自以为拥有比其他人更大的光。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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