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861.“这些话以后”表示与教会里的人有关的事已经完成。这从“话”的含义清楚可知,“话”是指真实事物。在原文,真实事物被称为“话”;因此,“这些话以后”表示这些事完成以后。从前面22:13到本节论述的主题一直是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拯救,特别是教会里那些拥有良善之人的拯救。他们才是那些能成为真正属灵的人,因为他们拥有圣言,从而拥有信之真理。一个人正是通过与生活之良善结合的教义之真理而变得属灵。这是一切属灵品质的源头。但教会之外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没有圣言,因而没有信之真理,所以只要活在世上,尽管处于仁之良善,却仍不是真正属灵的,直到他们被教导信之真理。由于绝大多数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在世上不能被教导,所以按照主的旨意和怜悯,那些彼此过着仁爱和顺服生活的人在来世接受教导;那时,他们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并变得属灵。这就是外邦人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参看2589-2604节)。
由于前面论述了教会里那些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拯救的人,所以接下来直到本章结尾论述教会之外那些被拯救的人。这些人由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与他的妻子密迦及妾流玛所生的儿子来表示。这也是遵循思维的顺序。凡不了解圣言内义的人都会以为,因考虑到成为以撒妻子的利百加,还考虑到彼土利,他的两个孙女利亚和拉结成为雅各的妻子,这些话仅仅涉及他拉的家谱。而事实上,如前面频繁阐述和说明的,圣言中的所有名字都表示真实事物(1224, 1264, 1876, 1888节)。除非它们表示真实事物,否则圣言就不是神性,而是世俗的。由此也清楚可知,接下来的这些话在思路上涉及主的属灵教会,不过是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教会。该教会可追溯到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那里,以表示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如下文所示(2863节)。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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