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45.“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表在他们眼里不合法的结合,违背了他们所拥有的真理。这从“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的含义清楚可知,“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是指不合法的结合。与她同寝并玷污她表示不合法的结合(参看4439节)。经上之所以说“在以色列中”,是因为“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内在;接下来又说“雅各的女儿”,是因为“雅各”表示教会的外在。“以色列”表示教会的内在,“雅各”表示教会的外在(参看4286, 4292, 4439节)。尽管是合法的,但该结合在他们眼里仍看为不合法;这一点从刚才(4444节)和别处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
9431.“六天”表当处于真理的状态时。这从“六天”的含义清楚可知,“六天”是指劳碌和争战的状态(参看737, 8510, 8888, 8975节)。它之所以是指真理的状态,是因为一个正在被主重生的人会经历两种状态;其中第一种状态被称为真理的状态,第二种状态被称为良善的状态。第一种状态之所以被称为真理的状态,是因为在此期间,此人正通过真理被带入良善;第二种状态之所以被称为良善的状态,是因为当此人处于良善时,他就被带入了良善。此外,当一个人处于真理的状态时,他在天堂之外;但当处于良善时,他在天堂之内,因而被带到主那里。再者,当一个人处于第一种状态,或真理的状态时,他会体验到劳碌和争战,因为那时他经历试探;但当处于第二种状态,或良善的状态时,他会体验到安息,以及平安所带来的宁静。前一种状态就是圣言中第七天之前的六天所代表的;而后一种状态则是第七天或安息日所代表的(8890, 8893, 9274节)。关于正在重生的人所经历的这两种状态,也被称为真理状态和良善状态,可参看前面的大量说明(7923, 7992, 8505, 8506, 8510, 8513, 8516, 8539, 8643, 8648, 8658, 8685, 8690, 8701, 8722, 8772, 9139, 9224, 9227, 9230, 92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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