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773.“在法老的臣仆眼中和百姓眼中”表在那些在那里处于从属地位的人中间。这从“臣仆”和“百姓”的含义清楚可知,“臣仆”和“百姓”是指那些从属的人;因为“法老”代表侵扰者的首领,其余的都从属于他们。之所以表示那些从属的人,是因为恶人和善人一样,或说地狱和天堂一样,都有某种管理形式,也就是说,有处于管理地位的人,也有处于从属地位的人;没有这种管理形式,社群不会联结起来。但天堂的从属方式完全不同于地狱的。在天堂,所有人都是平等的,因为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如同弟兄爱弟兄;然而,一个人会随着另一个人在聪明和智慧上胜过他自己而将他高举在自己之上。对良善和真理的真爱可以说使每个人自动将自己从属于那些在良善的智慧和真理的聪明上比他优越的人。然而,地狱的从属关系涉及残暴的统治,因而涉及冷酷无情。发号施令的人对那些不同意其一切命令的人冷酷无情。因为各人都视别人为自己的仇敌,尽管表面上为了联合起来反对他的暴力而对待他如同朋友。这种联合就像强盗的联合。那些处于从属地位的人不断渴望掌权,还经常在反抗中爆发。然后,那里的情况就变得可悲了,因为这时,他们向彼此行野蛮残酷的事。这种情况周期性地发生。由此可见来世的从属关系是什么样。
2553.“因为我说,这地方必定没有对神的惧怕”表示源于这种感知的思维,即:他们在当时所处的状态下不会尊重属灵真理。这从“对神的惧怕”和“地方”的含义清楚可知:“对神的惧怕”是指对神性或属灵真理的尊重;“地方”是指状态(参看1273-1275, 1377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人不能理解纯属灵和属天的任何教义,也就是神性,因为这样一种神性无限超越他的理解,因而超越他的信仰范围。人的一切思维都局限于他的感官所经历的属世事物,或说他的感官所提供的世俗观念。凡不利用并照着这些属世事物所说的话,都不被理解,而是会消亡,就像凝视海洋或宇宙,却不专注于某个对象一样。因此,若不以世俗用语向世人解释教义,世人根本不会接受,因而不会尊重它们。这种情况可从圣言的每个细节很清楚地看出来,因为在圣言中,出于同样的原因,纯神性事物本身是以世俗用语,甚至感官用语来阐述的;例如,经上描述耶和华有耳,有眼,有脸,还有人类的情感,如愤怒等等。
当主降世时,更是如此。那时,人们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属天或属灵事物,更不知道有什么内在事物。纯地上和世俗、因而外在的事物完全占据了他们的心思意念;就连门徒们自己也是这样,他们以为主的国度将和这个世界的国度一样,所以要求一个坐在祂的右手边,一个坐在祂的左手边,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以为自己会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马太福音19:28; 路加福音22:30);殊不知,在来世,他们不能审判一个人的事务的哪怕最小细节(2129e节)。主之所以洞察人类的这种状态,是因为一开始,主思考在信之教义的问题上是否要请教理性。主出于祂的爱而如此思考,这爱在于渴望寻求拯救所有人,并使圣言不致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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