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844.“在两个傍晚之间”表最后的状态和最初的状态。这从“傍晚”的含义清楚可知,“傍晚”是指虚假的状态,以及对真理无知的状态;因为傍晚的阴影是指虚假,也指对真理的无知。一天四个时刻,就像一年四季一样,在灵义上表示在真理和良善方面的状态交替(5672, 5962, 6110节)。它们的结束和它们的开始是“傍晚”;因此,当经上说“在两个傍晚之间”时,它暗含了一切状态。故此处“在两个傍晚之间”表示那些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得释放的状态和那些陷入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之人的诅咒状态,当埃及的长子被杀时,以色列人出离埃及就表示这些状态。这一切被称为“傍晚(经上或译为晚上)”,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晚上日落的时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时刻,你要献逾越节的祭。(申命记16:6)
由此明显可知,“在两个傍晚之间”表示侵扰状态的结束和以色列人所代表的那些人释放状态的开始。对这些人来说,自这个开始起,状态便趋向于早晨,这是升入天堂。此外,“在两个傍晚之间”表示侵扰状态的结束和埃及人所代表的那些人的诅咒状态的开始。但后者的状态趋向黑夜,这是投入地狱。淹死在红海中代表后者投入地狱;而被领进迦南地代表前者升入天堂。
在圣言中,经上处处提到“晚上(即傍晚)”,“晚上”表示教会的末期,以及教会的初期;对那些教会在其中即将结束的人来说,是末期,对那些教会在其中刚刚开始的人来说,是初期。这解释了为何“晚上”主要表示主的到来;因为那时是前教会的结束和一个新教会的开始。新教会的第一个状态也被称为“晚上”,因为一个教会成员从昏暗之光开始,向着清晰之光行进,这清晰之光对他来说就是“早晨”。
“晚上和早晨”表示主的降世。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但以理书:
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话,这常献的燔祭和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呢?他对我说,要到二千三百个晚上和早晨,圣所才得纠正。(但以理书8:13-14)
此处“晚上”表示末期,这时教会完全荒凉,并且主降世;“早晨”表示光明和一个新教会从祂兴起,这是显而易见的。
类似预言出现在撒迦利亚书:
必有一日是耶和华所知道的;不是白昼,也不是黑夜,到了晚上的时候才有光明。(撒迦利亚书14:7)
西番雅书:
最终有一块地为犹大家剩下的人所得;他们必在那里放牧。晚上必歇息在亚实基伦的房屋中;那时耶和华他们的神必眷顾他们,使他们被掳的人归回。(西番雅书2:7)
“晚上”表示一个兴起的教会的第一个状态。由于“晚上”表示旧教会的最后状态和新教会的最初状态,故经上吩咐亚伦和他的儿子从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华面前使这灯常常点着(出埃及记27:20, 21)。
“晚上”表示教会的最后状态,这时掌权的是密集的虚假,因为没有了信,还有密集的邪恶,因为没有了仁,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下经文:
哀哉!日已渐斜,晚影拖长了。(耶利米书6:4)
以西结书:
我早晨告诉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以西结书24:18)
“妻”表示教会。诗篇:
早晨发芽生长,晚上割下枯干。(诗篇90:6)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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