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68.一些灵人从世上带来这样的观念:他们决不能与魔鬼说话,而是要逃避他们。但我告诉他们,对主所保护的人来说,这根本没有任何伤害,即便他们被整个地狱里里外外都包围了。我已通过大量奇妙的经历得知这一点,以至于最后哪怕面对最坏的地狱团伙,我也不害怕,亦不妨碍我与他们交谈;我被赐予这些经历,是为了让我可以了解他们是什么样。对于那些好奇我与魔鬼说话的人,我被允许补充说,这不仅不会对我造成伤害,而且来世的魔鬼也曾是人;他们就是那些在世时过着仇恨、报复和通奸生活的人;那时,他们当中有些人甚至比其他人更受尊敬;事实上,其中一些人活在肉身时,我就认识他们。我还被允许说,魔鬼无非就是这样的地狱团伙。此外,人们活在肉身时至少有两个来自地狱的灵人和两位来自天堂的天使与其同在;这些地狱灵在恶人当中掌权,但在善人当中则被征服,并被迫服侍。因此,认为自创世之初就有某个魔鬼,而非那些以前曾为人的魔鬼,是错误的。听到这一切,他们都目瞪口呆,并承认他们原先对魔鬼及其团伙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
1542.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在内义上也代表主;它们继续论述主自童年时期起的生命。这从前一章和接下来的章节(1544, 1548, 1556, 1557, 1560节)的阐述和说明,尤其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的圣言,圣言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降下的;因此,若不体现天堂的奥秘,就连一个词的一点一划或说最小部分都不会写在圣言中。凡来自这个源头的东西都不可能具有其它任何性质。前面(1402, 1459-1502节)已经说明,内义论述的是主还是个孩子时所接受的教导。人里面有两种事物会阻碍他变得属天;其中一种属于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另一种属于意愿部分:属于理解力部分的,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吸收的无用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属于意愿部分的,则是由他所倾向的恶欲产生的享乐或满足。前者和后者都是阻碍他可能到达属天事物的障碍。它们必须首先被抖掉;当它们被抖掉时,他才能第一次被引入属天事物所反射的光中,最终进入属天之光本身。
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并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所以也不得不学习记忆知识或事实;这一点由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和表示;空洞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最终离开了祂,这一点由“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参看创世记12:20)来代表。属于心智的意愿部分并构成感官人,或最外在人的感官享乐或满足也离开了祂,这一点在本章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因为罗得代表感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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