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25.“外袍”表那里内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这从“外袍”的含义清楚可知,“外袍”是指属灵国度的中间,因而是那里的实际真理本身。因为亚伦的衣服代表主的属灵国度(9814节),因而代表那里在自己适当次序中的真理(参看9822节);由于这个国度分为三个层级,即最内层、中间层和最外层,所以“外袍”表示属于该国度中间层的事物。该国度之所以划分为三个层级,是因为最内层与属天层相接触,最外层与属世层相接触;中间层由此同等兼具这二者。事实上,任何事物若要变得完美,就必须分为三个层级。这就是天堂,以及那里的良善和真理的情况。众所周知,天堂分为三层;因此,那里的良善和真理也分为三个层级。每层天堂也分为三个层级。它的最内层必须直接与更高或在上之物相接触,最外层则与更低或在下之物相接触,因此中间层通过它们必须与这二者,即在上和在下之物相接触,这层天堂的完美由此而来。人的内层也是这种情况。这些内层一般也分为三个层级,即属天层、属灵层和属世层。这些层级当中的每一层同样分为自己的三个层级。因为一个处于对主之信和爱的良善之人就是对应于最大天堂的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9279节)。这也是属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的情况。人的属世层分为三个层级(参看4570节),他的一切内层和外层事物一般也是(4154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任何地方都必须有目的、原因和结果。目的必须是最内在的,原因是中间的,结果是最后的,好叫事物能变得完美。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三”表示从开始到结束的完整之物(2788, 4495, 7715, 9198, 9488, 9489节)。由此可知为何亚伦的圣衣由以弗得、外袍和内袍组成;以弗得代表属灵国度的最外在部分,内袍代表其中间部分,内袍代表其最内在部分。
由于以弗得代表属灵国度的中间部分,而中间部分兼具其它两个部分,所以这外袍在代表意义上表示属灵国度本身,如在撒母耳记上:
撒母耳转身要走,扫罗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裂了。撒母耳对他说,如此,今日耶和华从你身上撕去了以色列国,将这国赐与你的同伴,就是比你更好的。(撒母耳记上15:27, 28)
从这些话明显可知,“撕裂撒母耳的外袍”表示从扫罗身上撕去以色列国,因为“以色列国”表示主的属灵国度(4286, 4598, 6424,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 8805节)。类似的话又出现在撒母耳记上:
大卫悄悄地割下扫罗外袍的衣襟。当他将它给扫罗看时,扫罗说,现在我知道你必要作王,以色列的国必坚立在你手里。(撒母耳记上24:4, 5, 11, 20)
又:
当约拿单与大卫立约时,他从自己身上脱下外袍,给了大卫,又将战衣、剑、弓、腰带都给了他。(撒母耳记上18:3, 4)
这一切代表作为继承人的约拿单放弃以色列国,把它交给大卫。
外袍因代表属灵国度,故也代表总体上该国度的真理;属灵国度的真理就是那被称为属灵真理的,它们存在于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以西结书中的“外袍”就表示这些真理:
海上一切的首领都必从宝座上下来,除去外袍,剥下刺绣的衣服。(以西结书26:16)
这论及推罗,推罗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1201节);此处描述的是在教会中对它们的毁灭;“他们除去的外袍”是指存在于理解力部分中的信之真理;但“刺绣的衣服”是指存在于属世层中的记忆知识(9688节)。之所以表示这些真理,是因为属于理解力的真理在主的属灵国度中掌权;但属于意愿的良善在属天国度中掌权。马太福音:
文士和法利赛人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给人看的,衣裳的繸子做长了。(马太福音23:5)
“衣裳的繸子做长了”表示夸张性地谈论真理,只是为了让人听见和看见。“外袍”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本章下面的经文(28:31-35)对它的描述看得更清楚。
5077.“埃及王的酒政”表在受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身体事物当中。这从“酒政”和“埃及王”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政”是指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外在感觉或身体感觉,如下文所述;“埃及王”是指属世人,如下文所述(5079节)。由于接下来的几节论述的主题是酒政和膳长,而他们表示属于身体的外在感官事物,故有必要说一说这些感官事物。众所周知,外在或身体感觉有五种,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这些感觉构成身体的整个生命。因为没有这些感觉,身体根本没有生命可言;因此,当丧失它们时,身体就会死亡,变成一具尸体。所以,人的实际身体部分无非是感官印象,和随之由此产生的生命接受者。感官所扮演的角色是主体性的,而身体所扮演的角色是辅助性的。辅助性的东西若离开它适合服务的主体,甚至不能被称为人活在世上时所携带的身体;但辅助性的东西与它的主体在行如一体时就能被如此称呼。因此,这二者一起构成身体。
人的一切外在感觉都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因为它们被赋予人并被置于他的身体中,以便他活在世上时服务于他的内在人,并受这内在人的感官能力或感官事物支配。因此,当人的外在感觉开始主导他的内在感觉时,他就完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的内在感官能力就仅仅被视为仆人,这仆人的功能就是强化或确认凡外在感官事物带着权威所迫切需要的东西。当外在感官事物处于这种状态时,它们便陷入刚才所说的颠倒次序(5076节)。
如前所述,人的外在感觉与他的内在感觉直接相关,一般与理解力并意愿相关。所以,有些外在感官事物受人类心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有些受意愿部分支配。有一种感官能力尤其受理解力支配,那就是视觉;还有一种感官能力受理解力支配,之后受意愿支配,那就是听觉;嗅觉,尤其味觉同时受这二者支配;而受意愿支配的能力则是触觉。大量证据表明,外在感官事物受理解力和意愿支配;还表明它们如何受支配;不过,要解释到这种程度需占用大量篇幅。然而,所涉及的某些事实可从前面各章节末尾有关这些感官的对应关系的说明得知。
另外,要知道,被称为信之真理的一切真理皆属于理解力部分,属于爱与仁的一切良善则与意愿部分一起存在。因此,理解力的功能是相信、承认、知道并看见真理,以及良善。而意愿的功能是感受到对真理的一种情感,并热爱它;凡人从中感受到一种情感并热爱之物就是良善。不过,至于当真理进入良善时,理解力如何影响意愿,以及当它将那良善付诸实践时,意愿如何影响理解力,这些都是需要更深入探究的问题。关于这些问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不同的地方进一步予以讨论。
“酒政”之所以表示受内在人的理解力部分支配的感官,是因为用来喝的一切,或诸如此类的消费物,如酒、奶、水等,都与真理有关;真理喂养理解力,因而属于理解力。由于外在或身体感官起服务作用,故“酒政”表示那些感官或它们所感知到的东西。因为总的来说,“喝”与喂养理解力的真理有关(3069,3071,3168,3772,4017,4018节);“酒”的具体含义是源于良善的真理,或源于仁的信(1071,1798节);而“水”表示真理(680,2702,3058,3424,4976节)。由此可见“酒政”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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