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与木星灵长时间的来往清楚向我显明,他们比大多数星球的灵人更正直。他们到来的方式、与我的同住,及其那时的流注如此温柔和甜蜜,以至于无法形容。在来世,每个灵人的秉性都通过流注,也就是其情感的交流而显现;正直就显现为温柔和甜蜜;显现为温柔,是因为他害怕造成伤害;显现为甜蜜,是因为他喜欢行善。我能从我们地球的善灵所发的流注那里很清楚地辨别出木星灵所发流注的温柔和甜蜜。他们说,当他们之间产生细微的分歧时,就会看见一种细细的光芒,就像闪电,或像充满闪烁和游荡星星的小条带。不过,他们当中的一切分歧很快就得到解决。闪烁同时又游荡的星星表示虚假;而闪烁又固定的星星表示真理;因此,前者表示分歧。在圣言中,星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因而表示真理(AC 2495, 2849, 4697)。在来世,真理由固定的星星来代表,而虚假则由游荡的星星来代表(AC 1128)。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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