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10047.“洒在坛的周围”表与神性良善结合。这从要洒在坛周围的“血”的含义和“坛”的代表清楚可知:要洒在坛周围的“血”是指神性真理(10026, 10033节);“坛”是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由此明显可知,“洒在坛的周围”表示使主里面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前面说过,本章所论述的主题是主之人身的荣耀,在代表意义上是一个人被主重生。关于主之人身的荣耀,这荣耀是通过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实现的。神性良善,就是耶和华在主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一个人里面,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并通过神性手段,尤其通过试探的争战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祂将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合一到何等程度,就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到何等程度。这种合一就是将血“洒在坛的周围”在至高意义上所表示的。当主在世时,祂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真理,并使它与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合一,从而荣耀祂的人身(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耶和华祂的父是指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参看9194节所提到的地方)。
主怎样荣耀祂的人身,就怎样使人重生。因为就人而言,主以良善通过灵魂,也就是通过内在途径流入,以真理通过听觉和视觉,也就是外在途径流入。人停止作恶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将良善与真理相结合。这时,良善变成对邻之仁和对神之爱的良善,而真理变成信之真理。主以这种方式创造一个新人,或使他重生;因为如前所述,人的重生通过从邪恶与虚假中洁净,以及良善与真理的植入和它们的结合而实现。人的重生,以及至高意义上主之人身的荣耀就是祭牲和燔祭所代表的(10022节)。
要知道,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在圣体或感恩祭中,同样如此行;但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把血洒在坛的周围代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完全合一,无论在内在人中还是在外在人中;而把血洒在坛的底座上代表仅外在人中的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
对那些已经重生的人来说,结合是外在人中实现的,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话: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要洗脚就够了,整个人就都干净了。(约翰福音13:9, 10)
“洗”表示洁净并重生(3147, 9089节);因此,“凡洗过澡的人”表示一个已经洁净并重生的人;“脚”表示属世人或外在人,或说人的属世或外在层面(2162, 3147, 4938-4952, 9406节)。在燔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周围(可参看利未记1:5, 11);在感恩祭中也是(利未记3:2, 8, 13);在罪愆祭和赎罪祭中,血被洒在坛的底座上(利未记4:7, 18, 25, 30, 34; 5:9)。
10437.“为什么使埃及人讲说”表那些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他们论到那些被提升到内在事物之人的话。这从“埃及人”的代表和“讲说”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人”是指那些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讲说”是指他们论到那些被提升到内在事物之人的话,因为后者是接下来的话在内义上所论述的人。“埃及人”之所以代表那些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是因为在古代,埃及是有代表性教会存在于其中的那些人当中的一些人。因为这个教会遍及亚洲众多地区,而且那时埃及人在属于该教会的对应和代表的知识上胜过其它所有人,他们知道外在事物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内在事物。但随着时间推移,临到有教会存在于其中的其他人身上的事同样临到了他们身上,因为他们从内在人变成了外在人,或说从对内在事物感兴趣变成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直到最后他们不再关心内在事物,并将整个敬拜都置于外在事物。
当这种情形也发生在埃及人身上时,他们胜过亚洲其它所有民族的对应和代表的知识就沦为邪术。这就是当敬拜的内在事物,也就是爱和信的事物被灭绝,而外在的代表性敬拜,连同它代表的内在事物的知识仍旧存留时所发生的情形。由于埃及人已经变成这个样子,所以在圣言中,他们表示内在事物的记忆知识,以及外在或属世之物。由于没有内在之物的外在之物要么是邪术,要么是偶像崇拜,而这二者是属地狱的,所以“埃及”也表示地狱。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为什么使埃及人讲说”表示那些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
埃及也有代表性教会(参看7097, 7296, 9391节);“埃及”表示两方面意义上的这类事物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 2588, 4749, 4964, 4966, 5700, 5702, 6004, 6015, 6125, 6651, 6673, 6679, 6683, 6750, 7926节);“埃及”表示属世或外在之物(4967, 5079, 5080, 5095, 5160, 5276, 5278, 5280, 5288, 5301, 5799, 6004, 6015, 6147, 6252, 7353, 7355, 7648节);“埃及”表示地狱(7039, 7097, 7107, 7110, 7126, 7142, 7220, 7228, 7240, 7278, 7307, 7317, 8049, 8132, 8135, 8138, 8146, 8148, 8866, 919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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