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2

122.除上述原因外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属天的奥秘 #1042

1042.“我把我的

1042.“我把我的弓放在云中”表示重生的属灵人的状态,这种状态就像彩虹。谁都会感到惊讶,在圣言中,“云中之弓”或彩虹竟然是立约的记号,因为彩虹无非是雨滴中的光线转换所产生的一种表象,这完全是自然现象,和刚才(1038节)所提到的教会中其它立约的记号不同。但没有人能知道,“云中之弓”代表重生,并表示重生的属灵人的状态,除非他得以看到并因此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属灵天使都是已经重生的属灵教会成员,在来世,当他们显为可见时,他们头上可以说围绕着一道彩虹。不过,所看到的彩虹与他们的状态完全一致;因此,在天堂和灵人界,从这些彩虹就能知道他们的性质。彩虹的表象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其对应于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就呈现为这种可见的形状。这是来自主的属灵之光在他们的属世事物里面的一种转换。这些天使就是经上所说那些被“水和灵”重生的人(约翰福音3:5),而属天天使则是那些用“火”重生的人(马太福音3:11; 路加福音3:16)。
至于属世的颜色,颜色的存在需要暗和明,或黑和白。当阳光照到暗和明,或黑和白处时,两者平衡的变化会改变光线,从而产生颜色。其中一些颜色多多少少具有暗和黑色,一些则多多少少具有明和白色;颜色的多样性即源于此。相比较而言,属灵事物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暗”是指自我的才智部分,或虚假;“黑”是指自我意愿或邪恶,它吸收并熄灭光线。而“明和白”是指人以为他凭自己所行的真理或良善,它从自身反射和投射光线。落到这些事物上,可以说改变它们的光线来自主,如同来自智慧和聪明的太阳;因为属灵的光线不是别的,也不是来自其它源头。正因属世事物对应于属灵事物,所以在来世,当重生的属灵人周围的事物显为可见时,它看似云中之弓,这弓是存在于他的属世事物中的属灵事物的代表。对重生的属灵人来说,主将纯真、仁爱和怜悯注入理解力的自我。此人对这些恩赐的接受怎样,其彩虹的表象当显为可见时就怎样;其意愿的自我越被移除、制伏并变得顺从,它就越美丽。
当先知处于神的异象时,他们也会看见一张弓仿佛在云中。如以西结的异象: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从祂腰以上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其中周围有火的形状;又从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也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弓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谁都能清楚看出,在这异象中所看见的是主,这时祂代表天堂,因为祂自己就是天堂,也就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祂自己就是此处所提到的“人”;“宝座”是天堂,“祂腰以上的样子仿佛火炭的形状”是爱的属天元素;“祂腰以下的样子仿佛火的样子,周围也有光辉,如同云中的弓”是属天-属灵的元素。腰以上以这种方式代表属天天堂,或属天天使的天堂,而腰以下则代表属灵天堂,或属灵天使的天堂。事实上,在大人里面,下面,即从腰往下直到脚底的事物表示属世事物。由此也清楚看出,当被来自主的属灵之光如此光照时,人里面的属世事物就具有“云中之弓”的表象。约翰也看见了同样的表象(参看启示录4:2-3; 10:1)。

属天的奥秘 #2803

2803.神性真理是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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