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2

122.除上述原因外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属天的奥秘 #10582

10582.“我必将

10582.“我必将你放在磐石缝里”表诸如与那些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之物的人同在的那种信的模糊和虚假。这从“磐石缝”的含义清楚可知。“磐石缝”是指信的模糊和虚假,因为“磐石”表示信,如刚才所述(10580节);“缝”表示它的模糊,以及它的虚假,如下文所述。之所以说“诸如与那些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之物的人同在的那种”,是因为对这种人来说,一切信之真理都处于模糊之中,还伴随着虚假。事实上,他们当中那些相信圣言的人处处照文字,而不是照内义相信它。如此相信的人不可能拥有任何光,因为来自天堂的光经由内在流入外在;而且没有来自天堂的光,他们所信的看似真理,但在他们那里是虚假。因为他们对真理持有一种物质和世俗的观念;而一切物质和世俗的观念若没有来自天堂的光照耀它们,就会充满谬念。以雅各和约翰为例。他们因对主的国持有一种世俗的观念,所以就要求在祂的国里,他们一个坐在祂右手边,一个坐在左手边。但耶稣说:
  你们不知道所求的是什么。你们知道外邦人的首长统治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你们中间谁愿为大,就必作你们的用人。你们中间谁愿为首,就必作你们的仆人。(马太福音20:21, 22, 25-27)
  那时,像他们那样持有这种世俗观念的人不可能知道天国是什么。像这样的人不知道天国的荣耀是什么,也不知道爱是什么,甚至不知道信是什么;一般不知道良善是什么。因为他们的判断是基于肉体和世俗事物。他们将肉体及其感官的一切快乐都称为良善;将超越他人的显赫称为荣耀;将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称为天堂之爱;将无非是说服的记忆知识称为信。当思想神时,他们以一种物质的方式进行思想;结果,他们要么否认神的存在,视自然为神;要么拜偶像或死人。由此明显可知,对那些兴趣仅在于外在事物的人来说,信是多么地模糊,又多么地虚假。
  那些只相信圣言的字义,没有在一种光照状态下取自圣言的教义帮助之人就处于信的这种模糊和虚假之中。那些在没有教义的帮助之下阅读圣言的人就像没有灯在黑暗里行走的人。所有纯感官人都是这样。显然,犹太民族也是这样,他们照字义解释圣言的一切,因为他们的兴趣在于与内在之物分离的外在事物。在来世,像他们这样的人不住在磐石上,而是要么住在那里洞穴中,要么住在磐石缝里。
  “磐石缝”表示信的模糊和虚假,这一点也可从圣言的其它经文清楚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当那日,耶和华要发嘶声,使埃及江河尽头的苍蝇和亚述地的蜂子飞来;它们必都飞来,落在荒凉的河流和磐石缝里。(以赛亚书7:18, 19)
  这段经文描述了主的到来和那时教会的状态,即:构成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一切都荒凉了。因为这些话表示那时教会之人会离弃内在事物,变得完全外在,从而成了纯感官的。变得感官化就是除了外在意义所宣称的外,不接受并相信任何东西。“埃及江河尽头的苍蝇”是指与完全外在或纯感官化的人同在的虚假;“亚述地的蜂子”是指基于感官经验的推理的虚假;“荒凉的河流”是指已经完全荒凉的教义的真理;“磐石缝”是指由此而存在的信之虚假。谁会猜到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它们所表示的事若不通过内义揭示出来,将会完全隐藏起来。
  同一先知书:
  到那日,人必抛弃为自己所造来向田鼠和蝙蝠下拜的偶像,好进入磐缝和岩隙里。(以赛亚书2:20, 21)
  “向田鼠和蝙蝠下拜的偶像”表示敬拜诸如存在于幽暗和夜色中的那类事物,也就是没有任何内在实质的外在事物;“进入磐缝和岩隙里”表示进入信的模糊和幽暗中,因而进入虚假。
  耶利米书:
  我要把以色列人带回他们的本地。我要差许多渔夫,把他们打上来,又召许多猎人,从各山上、各冈上、各石穴中猎取他们。(耶利米书16:15, 16)
  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重新建立,由“把以色列人带回他们的本地”来表示;“把他们打上来”表示在教会的外在事物上给予他们教导;“猎取他们”表示在教会的内在事物上给予他们教导;在“各山上、各冈上”的人是指那些活在爱与仁之中的人,在“各石穴中”的人是指那些活在尚未被光照的信之中的人,因而是指那些住在信的模糊之中的人。
  同一先知书:
  我使你在列族中为最小。住在石穴中据守冈陵之高处的啊,你心中狂傲。(耶利米书49:15, 16)
  俄巴底亚书:
  住在石缝中,座位在高处的啊,你心中的狂傲欺骗了你;他心里说,谁能将我拉下地去呢?你虽高举自己如大鹰一样,在星宿之间搭窝,我必从那里拉下你来。(俄巴底亚书1:3, 4)
  “住在石穴中”表示活在信之虚假中。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高举自己在他人之上,以为自己比其他所有人都要见多识广的人,而事实上,他们沉浸于虚假,甚至看不到真理。在来世,这种人住在在岩石穴里,有时会强行爬到岩石顶上;但他们仍从那里被扔进他们的岩石穴中,或岩石下面的山洞里。这就是“据守冈陵之高处”、“高举自己如大鹰一样”、“在星宿之间搭窝”,然而却被“拉下来”所表示的。由此可见“将摩西放在磐石缝里”表示诸如与那些兴趣在于外在事物,不在于内在之物的人同在的那种信的模糊和虚假。“摩西”在此表示这人民,因为他在此代表这个民族的首领(参看10556节)。
  

属天的奥秘 #2803

2803.神性真理是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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