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1906.“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之后”表示主给自己所获得并且这种理性被孕育所藉由的良善和源于这良善的真理之余剩。这从“十”的含义清楚可知,“十”是指余剩,如前所述(576节)。至于余剩是什么,这在前面已经阐述和说明(468, 530, 560, 561,660,661, 798, 1050节),即:它们都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状态;从人的童年初期开始,直到他生命的结束,主将这些状态作为礼物赐给他。它们被储存在他里面以备他死后生活所用,因为在来世,他生命的所有状态都会一一返回,那时他通过主所赐予他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而经历调和。因此,一个人活在肉身时所接受的余剩,也就是他所获得的良善和真理越多,他其余的状态返回时似乎越快乐、越美丽。若认真思考这个问题,谁都能清楚看出事情真的是这样。当一个人出生时,他凭自己没有丝毫良善,而是完全被遗传之恶玷污。一切良善,如他对父母、保姆和玩伴的爱,都是流入的,这种流注来自纯真。这些就是从主通过纯真和平安的天堂,也就是至内层天堂流入的事物,这就是人在很小的时候充满它们的方式。
后来,当他长大时,这种小孩子的良善、纯真和平安的状态就一点一点地褪去;他越是融入这个世界,就越进入世界的感官享受和快乐,从而越陷入邪恶;并且儿童早期的天堂事物或良善在同等程度上开始消退。然而,它们仍留在人身上;这些状态会调和他后来给自己所披上或获得的状态。没有它们,一个人永远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因为恶欲或邪恶的状态若不通过对良善的情感状态被调和,将比任何动物的邪恶都更残暴、更可怕。被称为余剩的,就是这些良善的状态;主在人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将这些余剩作为礼物赐给他,并植入他的自然禀性。
在以后的生活中,他还被赐予新的状态;但这些状态与说是良善的状态,不如说是真理的状态,因为随着逐渐长大,他吸收真理,这些真理以同样的方式被储存在他的内层人里面。凭借这些余剩,也就是由来自主的属灵事物的流注所生的真理的余剩,人拥有思考的能力,也有理解何为文明道德生活的良善和真理,以及接受属灵真理,也就是信之真理的能力。然而,他若不凭借童年早期接受的良善的余剩,就没有做到这一切的能力。人完全没有意识到余剩的存在,不知道它们就储存在人里面,在他的内层理性心智中,因为他以为任何东西都不是从他外面进来的;相反,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到来的,或天生就在他里面,是他与生俱来的;因此,当他还是个婴孩时,这一切就都存在于他里面了;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圣言在许多地方论到余剩,它们表示人变成一个人所藉由的那些状态,唯独主作工。
然而,主的余剩是祂为自己所获得的一切神性状态,祂用这些状态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属于主的余剩决不能与属于人的余剩相提并论,因为后者不是神性,而是人性。属于主的余剩就是“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所表示的。当天使听到圣言时,他们不知道数字“十”是什么;但世人一提到十,他们马上想到余剩,因为在圣言中,“十”和“十分之一”表示余剩,这从前面的说明(576, 1738节)清楚看出来。当天使感知到“亚伯兰在迦南地住了十年”时,他们就会想到主,同时想到主在世时拥有的余剩所表示的无数事物。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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