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2069.“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这些真理就是“万民的君王”。这从“君王”和“万民”的含义清楚可知:“君王”是指总体上所有真理(参看2015节);“万民(即人民,也译为百姓)”也指真理,是指总体上所有属灵事物。因为“君王”论及人民或百姓,不怎么论及民族,除非当民族表示邪恶时(参看1259, 1260节)。圣言的预言部分经常提到“君王”和“人民(经上或译为百姓,万民,民等)”,但它们从来就不是指君王和人民。因为圣言本身,也就是它的内义根本不论述君王和人民,只论述属于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论述良善和真理。字义仅仅以人类语言的词语形式提供可感知的对象,以便它的含义能被人理解。
由于经上在此论到撒拉说,“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而“撒拉”表示主所拥有的神性真理,所以很明显,“万民的君王”表示由结合在一起的真理和良善产生的真理,也就是内在教会的一切真理,或信的内层真理。这些真理因来自主,故在圣言的各个地方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王的儿子(或王子、王的众子)”,如前所示(2015节)。
谁都能看出,某种内在神性事物隐藏在“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这句话里面,因为本节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以撒,论到以撒,经上说“我要赐福给他,他也要成为多族”;但论到撒拉,经上却说“必有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这与第六节(17:6)论及亚伯拉罕的话几乎一样,即:“列王从他而出”;只是经上不像论及撒拉那样论及他,论到撒拉时,经上说“万民的君王从她而出”。其中的奥秘藏得太深,以至于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和说明。这个奥秘从亚伯拉罕代表和表示神性良善,撒拉代表和表示神性真理,可在某种程度上显明,大意是:一切属天真理都将从“亚伯拉罕”所表示的主的神性良善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而一切属灵真理都将从“撒拉”所表示的主的神性真理而出并获得自己的存在。属天真理是属天天使所拥有的真理,属灵真理是属灵天使所拥有的真理;或也可说,属天真理是上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属灵真理是古教会成员所知道的真理;上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前,是一个属天教会,而古教会存在于大洪水之后,是一个属灵教会。因为天使和教会成员一样,也分为属天的和属灵的。将属天的和属灵的区分开的,是对主之爱;将属灵的和属天的区分开的,是对邻之爱。
然而,若不知道属天的与属灵的之间的区别,或也可说,属天教会与属灵教会之间的区别(对此,可参看第一卷,202, 337, 1577节;关于上古教会和古教会的各自性质,可参看597, 607, 640, 765, 114-1125节,以及其它许多地方),关于属天真理和属灵真理就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拥有对主之爱是属天的,拥有对邻之爱是属灵的(对此,参看2023节)。
这些考虑足以揭开这个奥秘,即:第六节(17:6)提到的从亚伯拉罕而出的“列王”表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属天真理;而本节(17:16)提到的从撒拉而出的“万民的君王”表示从主的神性真理流入的属灵真理。事实上,主的神性良善只能流入属天人,因为它流入意愿部分,如上古教会的情形;而主的神性真理流入属灵人,因为它只流入理解力部分;而在他里面,理解力部分已经与意愿部分分离(参看2053e节)。或也可说,属天良善流入属天人,属灵良善流入属灵人。这就是为何主向属天天使显为一轮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一轮月亮(参看1529, 1530节)。
9824.“以弗得”表那里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内层事物就终止于其中。这从“以弗得”的含义清楚可知,“以弗得”是指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以弗得”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亚伦的圣衣代表属灵国度里在其适当次序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522节);“以弗得”是这三样衣服的最外层;亚伦供祭司职分的衣服是以弗得、外袍和杂色内袍。最外在的事物不仅包含内层事物,而且内层事物还终止于其中。人体,因而众天堂也是这种情况,因为人体的各个方面都对应于众天堂。这同样适用于真理和良善,因为它们构成众天堂。
由于以弗得代表主的属灵国度最外在的部分,所以它比其余的衣服更神圣,它上面是含有乌陵和土明的胸牌,来自神性的答复通过乌陵和土明给出。最外在的部分之所以比内在事物更神圣,是因为最外在的事物包含在其适当次序中的一切内层事物。它以一种如此完美的外在形式和关联包含它们,以致如果最外在的事物被拿走,内在事物就会分崩离析;因为内在事物不仅终止于最外在的事物,还一起存在于那里。这一事实是能被那些知道连续事物和同步事物是怎么回事的人认识到的;也就是说,按其适当次序行进并彼此跟随的连续事物仍一起存在于最后和最低层。以目的、原因和结果为例。在次序上目的是第一位的,原因是第二位的,结果是最后和最低的;因此,它们也一个接一个发展、行进。然而,原因同时显现在最后的结果里面;目的则如此显现在原因里面。所以结果是内层或在先事物的完成,内层或在先事物汇集在一起,并寄住在结果里面。
人的意愿、思维和行为也是这种情况。意愿首先到来,思维其次,行为最后。行为也是结果,结果则拥有共存于它里面的两种在先或内层事物。因为行为在何等程度上包含此人的所思所愿,内层事物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在一种形式和关联中。这解释了为何圣言说,人照自己的行为或作为受审判,这意味着他将照他的思维和意愿受审判,因为这些就存在于他的行为里面,如同灵魂存在于它的身体里面。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故可知,如前所述,如果次序是完美的,那么最后和最低之物就视为比内层事物更神圣,因为内层事物的神圣完整或完全地存在于它里面。
由于内层事物共存于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就像刚才所举的例子一样,即人的思维和意愿(或其属灵层面上的信和爱)共存于他的行为或作为里面,所以主爱约翰胜过其余的门徒,约翰也挨近祂怀里(约翰福音13:23; 21:20, 22)。这是因为这个门徒代表仁爱的行为(参看创世记18和22章序言,以及3934节)。由此也明显可知为何在一个完美次序中的最外在或最后之物比与它分离的单独的内在事物更神圣。因为当主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祂同时存在于一切事物里面;当祂存在于最后和最低之物里面时,内层事物就一起被保持在其适当次序、关联和形式中,照主的美意而在祂的掌控和指引之下。这就是9360节所说的奥秘,如你所看到的。
这就是以弗得因是主的属灵国度最后和最低的部分而被视为比属祭司职分的其它衣服更为神圣的原因。因此,以弗得是大祭司的祭服,由金线在蓝色、紫色、染过两次的朱红色和捻的细麻布中间织成(出埃及记39:3);但其余的祭司则穿着细麻布的以弗得(撒母耳记上2:18; 22:18)。这解释了为何“以弗得”表示一个祭司的全部祭服,又为何经上说他“穿着以弗得”,以此表示他是一个祭司(撒母耳记上2:28; 14:3)。这也解释了为何胸牌系在以弗得上,又为何通过上面的乌陵和土明给出答复。也就是说,这件祭服是主的属灵国度最低部分的一个代表;从神来的答复就呈现在最后和最低的事物中;事实上,它们经过了一个接一个的一切内层事物,在最后和最低事物中将自己表明出来,因为它们在那里终止。当祭司穿上以弗得时,答复就会给出,这一点从撒母耳记上(23:6-13; 30:7, 8)明显看出来,也可见于何西阿书:
以色列人也必多日独居,无君王、无首领、无祭祀、无柱像、无以弗得、无家中的神像。(何西阿书3:4)
“家中的神像”表示来自神的答复,因为在过去,答复通过它们给出(撒迦利亚书10:2)。此外,在原文,“以弗得”一词源自“包裹一切内层事物”这一词根,这从这个词(出埃及记29:5; 利未记8:7)的含义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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