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2162.“你们洗洗脚”表示他们要披上某种属世事物,以便在那时祂所处的状态下,祂可以更好地感知。这从“脚”的含义和整个思路清楚可知,“脚”是指属世事物。此处隐藏的奥秘可从以下事实在某种程度上看出来:亚伯拉罕请这三个人拿点水来,洗洗他们的脚,斜躺在树下;即便他知道这是主或耶和华;并且若非如此,经上不会提到这些细节。
“脚”表示属世事物,这一点从来世的代表,以及在上古之人当中并由此出现在圣言里的衍生代表清楚看出来。属天和属灵事物由头及其所有物来代表;理性事物及其所有物由胸及其所有物来代表;属世事物及其所有物由脚及其所有物来代表。因此,“脚掌”和“脚跟”表示最低级的属世事物(对此,参看259节);而“鞋”表示最最低级的事物,它们是不洁的(对此,参看1748节)。
类似事物由先知书中的梦和异象中的代表来表示,如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小腿是铁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此处“头”表示属天事物,它们是至内在的,是“金”(如前所示,113, 1551, 1552节);“胸膛”和“膀臂”表示属灵事物或理性事物,它们是“银”(如前所示,1551节);但“脚”是指较为低级的事物,它们是属世的,其真理由“铁”来表示,良善由“泥”来表示。“铁”表示真理(参看425, 426节);“泥”表示良善(1300节);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两者都是属世的。这就是主在天上的国度,在教会,也就是祂在地上的国度,以及凡成为主国度的人里面的相继次序。
但以理看到的异象也是如此,论到这异象,经上说:
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但以理书10:5-6)
这些话尤表在良善和真理方面的圣言的内层;“手臂和脚”是指它的外层,也就是字义,因为字义包含属世事物;事实上,圣言的外层就取自属世事物。至于每个部位,即腰、身体、脸、眼睛和人的其它许多部位分别表示什么,这从来世的代表明显看出来;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我们论述大人,也就是主的天堂,以及灵人界的衍生代表时,再予以详细说明。
关于摩西、亚伦、拿答、亚比户和七十位长老,我们读到:
他们看见以色列的神,祂脚下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出埃及记24:9-10)
这句话表示,他们只看见以属世事物来代表的教会的外在,以及圣言的字义;在字义中,外在事物同样由属世事物来代表,如前所述;这些外在事物就是下面“仿佛有蓝宝石的作工,好像天空物质一般明净”的“脚”。显然,他们看见的是主,但只看到那些较为低级或属世的事物,因为祂被称为“以色列的神”;教会的一切事物都代表祂,内义上的圣言的一切事物也都表示祂。主照着当时所表示的事物而以可见的形式呈现,如在启示录,当表示圣言时,祂就表现为一个骑在白马上的人,如经上所清楚说明的(启示录19:11, 13)。
以西结看到的活物,就是基路伯,以它们的脸面、翅膀和其它细节来描述属天和属灵事物。以这些话来描述属世事物:
他们的脚是直立的脚,脚掌好像牛犊之蹄(直译:牛犊的脚掌),都像磨光了的铜那么发亮。(以西结书1:7)
经上说脚(即属世事物)“像磨光了的铜那么发亮”,是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当主作为“人子”向约翰显现时,也是这样:
祂的眼目如同火焰,脚好像擦亮的铜。(启示录1:14-15; 2:18)
“脚”表示属世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大力的天使,从天降下,披着云彩,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两脚像火柱。他手里拿着小书卷,是展开的。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启示录10:1-2)
这位天使同样表示圣言;圣言在内在意义,即内义上的性质由“头上有虹,脸面像日头”来表示,在外在意义,即字义上则由“两脚”来表示。“海”是指属世真理,“地”是指属世良善,由此清楚可知“他右脚踏海,左脚踏地”表示什么。
圣言经常提到“脚凳”,但它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却不为人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如此说,天是我的宝座,地是我的脚凳。你们要在哪里为我建房呢?哪里是我安息的地方呢?(以赛亚书66:1)
“天”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因而表示主在天上的国度,和祂在地上,也就是在教会,以及在凡成为主国度或教会的人里面的国度的至内在事物。因此,就本身而言,它们也表示属天和属灵事物,也就是爱和仁,并源于它们的信之事物,因而表示属于内在敬拜的一切事物,同样表示属于圣言内义的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就是“天”,被称为主的“宝座”。而“地”是指与这些相对应的较为低级的一切事物,如较低级的理性和属世事物,这些事物因着对应也能被描述为属天和属灵事物,就是诸如存在于低层天堂中的那类事物,以及在教会、外在敬拜和圣言字义中的那类事物。简言之,所有源于内在事物并在外在事物中显现的事物因是属世事物而都被称为“地”和主的“脚凳”。至于“天和地”在内义上表示什么,也可参看82, 1733节;“新天和新地”表示什么,可参看2117, 2118e节;人是一个微型天堂,可参看911, 978, 1900节。
同样,在耶利米哀歌:
主发怒使乌云遮蔽锡安女子;祂将以色列的华美从天扔在地上;在祂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以及在诗篇:
你们当尊崇耶和华我们的神,在祂脚凳前下拜;祂本为圣。(诗篇99:5)
又:
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7)
在代表性教会(因而在犹太人当中),人们以为神的房或殿是祂的脚凳,因为他们不知道神的房或殿表示外在的代表性敬拜,并且对“天”或“神的宝座”所表示的教会的内在是什么一无所知。
又:
耶和华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使你仇敌作你的脚凳。(诗篇110:1; 马太福音22:42-45; 马可福音12:36; 路加福音20:42, 43)
此处“脚凳”同样表示属世事物,既包括感官印象和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也包括从这些形成的人的理性观念。当这些事物败坏敬拜,并利用圣言的字义来败坏,以至于只有外在事物上的敬拜,没有任何内在敬拜,确切地说,只有污秽的内在敬拜(对此,参看1094, 1175, 1182节)时,它们就被称为“仇敌”。当属世事物以这种方式被败坏和玷污时,它们就被称为“仇敌”。然而,就本身而言,它们与内在敬拜有关,所以当真正的内在敬拜恢复时,它们就成为主的“脚凳”,如前所述;它们既包括外在敬拜上的属世事物,也包括圣言字义中的属世事物。
在以赛亚书:
黎巴嫩的荣耀必来到你这里;松树、杉树、黄杨树必一同来使我圣所之地荣美,我必使我脚踏之地得荣耀。(以赛亚书60:13)
这论及主的国度和教会,其属天-属灵事物就是“黎巴嫩的荣耀”(也就是香柏树),其属天-属世事物就是“松树、杉树、黄杨树”(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也一样)。这三种树是外在敬拜的标志,论到它们,经上说:“我必使我脚踏之地得荣耀”;使它得荣耀的,不可能是松树、杉树和黄杨树,而是它们所表示的事物。
“脚”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也可从犹太教会中的代表清楚看出来,如亚伦和他的儿子进会幕前要洗手洗脚(出埃及记30:19-20; 40:31-32)。没有人能看出这种行为代表某种奥秘,因为如果内在不清洗和洁净,洗手洗脚有什么用呢?不就是毫无效果的外在行为吗?内在不可能因这样的洗濯而被清洗和洁净。但由于该教会的一切仪式都表示属天和属灵的内在事物,所以此处的情形也是这样,也就是说,它表示外在敬拜的清洁;当外在敬拜有内在敬拜在里面时,它就清洁了。这解释了为何他们的洗濯盆是铜制的,被称为铜海的大盆和安在所罗门殿周围的十个小一点的盆也是铜制的(列王纪上7:23, 38);它们之所以用铜制造,是因为“铜”代表外在敬拜的良善,这良善与属世良善是一样的(关于铜的这种含义,参看425, 1551节)。
在亚伦的种中,凡折脚折手的人都不可近前来向耶和华献火祭(利未记21:19, 21),这一禁令也是这种代表。“折脚折手”的人代表那些外在敬拜被败坏的人。
“脚”表示属世事物,这一点从先知书中的其它经文也明显看出来,如摩西五经中的这些预言:
愿亚设蒙福,胜过众子;愿他得他弟兄的悦纳,可以把脚蘸在油中。你的鞋是铁的、铜的。(申命记33:24-25)
没有人能理解这些话,除非他知道“油”、“脚”、“铁”、“铜”和“鞋”在内义上表示什么。“脚”是指属世之物,“鞋”是指更低级的属世之物,就是诸如与感官和肉体有关的那种(可参看1748节);“油”是指属天之物(886节),“铁”是指属世真理(425, 426节),“铜”是指属世良善(425, 1551节);这些章节说明了这些词涉及什么。
在那鸿书:
耶和华的路在狂风暴雨中,云彩为祂脚下的尘土。(那鸿书1:3)
此处“脚下的尘土”表示人里面产生“云彩”的属世和肉体事物。在诗篇,这些话所表相同:
耶和华使天下垂,亲自降临,幽暗在祂脚下。(诗篇18:9)
当信之良善和真理通过属世之光被败坏,如人们所称谓的那样时,它在圣言中被描述为搅动诸水、践踏食物的“人脚兽蹄”。如以西结书:
你冲出江河,用爪搅动诸水,踹浑江河。我必从多水旁除灭所有的走兽,人脚兽蹄必不再搅浑这水。(以西结书32:2, 13)
此处论述的是埃及,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或世俗知识,如前所示(1164, 1165, 1462节)。因此,搅动江河和诸水的“人脚兽蹄”表示源于感官印象和属世事物的记忆知识或事实,人们基于它们推理信之奥秘,并且若不通过这些知识来理解这些奥秘,就什么都不信;这等于根本不信,因为这种人越推理,就越不信(参看128-130, 215, 232, 233, 1072, 1385节)。这一切证据表明,在圣言中,“脚”表示属世事物。至于“脚”还表示什么,这可从这个词出现的背景明显看出来。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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