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2320.为何与亚伯拉罕在一起的是三位天使,而此处却只有两位天使?这是一个三言两语无法解释清楚的奥秘。但从以下事实可在某种程度上看出这个奥秘,即:本章论述的主题是审判,也就是对有信之人的拯救和对无信之人的定罪。圣言表明,审判属于主的神性人身和神圣活动。约翰福音表明,审判属于神性人身:
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子”表示神性人身(参看2159节)。约翰福音还表明,审判属于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活动:
我若去,就差保惠师到你们这里来;祂来的时候,就要在罪、公义、审判方面责备世人。(约翰福音16:7-8)
约翰福音同样表明,这神圣活动来自主:
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将受于我的传告出去。(约翰福音16:13, 15)
约翰福音又表明,当主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主得着荣耀时,这一切就会发生:
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4689.“向我的捆下拜”表敬拜。这从“下拜”和“约瑟的捆”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拜”是谦卑的表现(参看2153节),因而是指敬拜;“约瑟的捆”在此是指关于主的神性人身的教义(4686节),因而表示那些处于教会更内在部分之人所敬拜的神性人身。但那些更外在的人,也就是那些持守分离之信的信徒,则尽可能地远离对它的敬拜。与仁分离之信之所以导致缺乏这种敬拜,是因为如前所述,主存在于仁爱中,并且若不通过仁爱,就不存在于信仰中;事实上,仁爱是实现联结的媒介。没有良善的真理算什么呢?没有意愿的理解力算什么呢?因此,没有仁爱的信仰又算什么呢?或没有其本质的信心算什么呢?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根本不敬拜主的神性人身,这一事实从具有这种秉性、从基督教界进入来世的人向我清楚显明,我曾与他们当中的许多人交谈过。因为在来世,说话的是人们的心,而不像在世上那样是他们的口唇。在那里,每个人的思维都被交流,远远比用世上的任何语言交流清晰得多;除了所想和所信的外,谁不也许说任何话。有许多在世时传讲过主的人到了来世竟完全否认祂。有人若问他们为什么目的或原因传讲祂,表面上还以神圣的形式敬拜祂,就会获知,他们之所以如此行,是因为这是他们的职业所需,还因为他们由此能获得重要地位和财富。那些不传讲祂,却承认祂的人如此行,是因为他们出生在教会,若出言反对宗教,就会担上坏名声。来自基督教界的人没有一个知道主的人身是神性;几乎没有人知道唯独祂统治天堂和宇宙,更不知道祂的神性人身是天堂中的全部。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已被清楚揭示出来,因为主预见基督教会将从仁转向信,由此与祂分离,进而不仅弃绝,还亵渎从祂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圣。因为与仁分离之信只会做这种事。
如今信与仁分离了,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教会因各自的信条而彼此分离,凡所信的不同于他们的信条所教导的之人都被逐出教会,还受到诬蔑。但是,行事像强盗,毫无怜悯地剥夺他人财物的人,只要不明目张胆地这样做,或不欺骗邻舍,或败坏仁爱的名声,或犯下奸淫,反而仍被称为基督徒,因为他经常参加教会圣事,照教义说话。由此明显可知,如今,构成教会的是教义,而非生活;与信仰联结的果实只在他们的教义里,根本不在他们的头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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