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2324.“罗得正坐在所多玛城门口”表示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就是此处“罗得”所代表的人;这些人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与他们分开了,这由“坐在所多玛城门口”来表示。这从“罗得”的代表,以及“城门口”和“所多玛”的含义清楚可知。罗得的代表:当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罗得代表主的感官层,或感官知觉,因而代表祂的外在人,如第一卷所示(1428, 1434, 1547节)。但此处当与亚伯拉罕分开时,罗得不再代表主,而是代表那些与主同在的人,即教会的外在成员,也就是那些处于仁之良善,但拥有外在敬拜的人。
事实上,在本章,罗得代表教会的外在成员,或也可说外在教会的性质,不仅包括它一开始的性质,还包括它在发展中,以及结束时的性质。“摩押”和“亚扪人”就表示该教会的结束,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可从下文所描述的一系列事件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一个人代表许多连续状态是很常见的,这些状态以这个人生活中的连续行为来描述。
“城门口”的含义:“城门口”是一个城市进、出的地方;因此,“坐在城门口”在此的确表示与恶人在一起,但仍与他们分开了;这就是教会中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通常的情形。他们虽生活在恶人当中,但仍与恶人分开了,不是在民间社会上分开了,而是在属灵生活上分开了。“所多玛”表示总体上的邪恶,或也可说恶人,尤其教会里的恶人,如前所述(2322节)。
4690.“他的哥哥们对他说”表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这从“约瑟的哥哥们”的代表清楚可知,“约瑟的哥哥们”是指从仁转向信,最终转向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会(4665, 4671, 4679节)。然而,梦中所看到的“捆”表示这教会中更内在的成员(4686, 4688节)。“约瑟的哥哥们”之所以代表这个教会,是因为他们在近似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个代表,或设立在雅各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诚然,这些后代丝毫不知道诸如基督教会中所理解的那种信仰,但他们却了解真理。真理之于他们,完全就像信仰之于基督徒。此外,在希伯来语,这个词用于信仰,也用于真理。不过,犹太教会将真理理解为十诫,以及通过摩西传下来的律法、典章、法度、律例。他们不知道真理的内在方面,也不想知道。
然而,基督教会却给构成教会的内在事物,并声称必须被相信的教义事物冠以信仰之名。因为普通人只会将信仰理解为信经上的信条,或阐述信经的书籍所教导的东西。但那些认为信仰的教义或教义知识无法拯救任何人,很少有人过信仰的生活之人却将信仰称为信心。而这些人在普通人之上,比其他人更有学问。从这些事可以看出,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在内义上不仅是设立在雅各后代当中的教会代表,还是随之而来的基督教会。因为主的圣言包罗万象,一般包括每个教会。事实上,主预见,基督教会的情形不比犹太教会好到哪里去,只是对犹太人来说,情形来得更直接或更接近而已。这就是为何这层意义被称为近似意义,或内在历史意义,而另一层意义被称为内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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