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22

122.除上述原因外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属天的奥秘 #2609

2609.关于与生活

2609.关于与生活有关的诫命,如十诫,以及律法和先知里的许多诫命,它们因服务于人的实际生活,所以在两层意义上,即在字义和内义上,都是有用的。字义的内容是为了那个时期的百姓和各个人民,他们不理解内在事物。内义的内容则为了天使,天使对外在事物根本不感兴趣。十诫若不包含内义,永远不会以如此大的神迹在西乃山上被颁布,因为它们所包含的一切,如要孝敬父母、不可偷盗、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就连外邦人或非犹太人也知道,并且已经被编入他们的法律。作为人类成员的以色列人无论如何都应当知道它们,无需如此隆重的颁布。但由于如前所述,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要服务于人的生活,并作为内在律法所产生的外在形式(它们彼此对应),所以它们通过如此大的神迹从天堂降到西乃山上。它们的内在意义在天上被说出并听见,而它们的外在意义则在地上被说出并听见。
以这一诫命为例,即:要孝敬父母,使他们的日子在地上得以长久。天上的天使将“父母”理解为主;将“地”理解为主的国,那些以爱和信来拜祂的人要作为儿女和继承者永远拥有这国。而世人则将“父母”理解为父母;将“地”理解为迦南地;将“他们的日子长久”理解为他们的寿命。再以不可偷盗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拿走主的任何东西,也不可将公义和功德归于自己。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偷东西。由此可见,这些诫命在两层意义上都是对的。同样以不可杀人的诫命为例:天上的天使将其理解为不可仇恨任何人,不可毁灭一个人里面的任何良善和真理。而世人则理解为不可杀害他们的朋友。其它诫命也是如此。

属天的奥秘 #9826

9826.“杂色的内

9826.“杂色的内袍”表直接从神性属天层发出、从至内在存在于那里的神性真理。这从“内袍”的含义清楚可知,“内袍”是指属世真理。但当论述的主题是亚伦,而亚伦的衣服代表主的属灵国度的真理(参看9814, 9822节)时,“内袍”表示从至内在存在于这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因而表示从神性属天层,就是主在至内层天堂的神性良善最近发出之物(“内袍”表示这类事物,可参看4677节)。因为天堂有三层,即:被称为属天层的至内层,被称为属灵层的中间层和接近属世之物的最低层。在至内层天堂掌权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在中间天堂掌权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在最低天堂掌权的,是信之良善。这些天堂彼此完全不同,相互分离,以致在这一层天堂的,不可能过到另一层天堂去。然而,为使它们构成一个天堂,它们通过居间的天使社群联结起来;以这种方式一个天堂从另一个天堂发出。因此,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属灵天堂,因而代表在其适当次序中的该天堂的真理,故显而易见,被称为“杂色内袍”的最里面的衣服代表那里直接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至内在真理。经上之所以说“杂色”,是因为它是一件织成的衣服,这从出埃及记后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用织工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作细麻布的内袍。(出埃及记39:27)
  内袍由细麻布来做,是为了可以代表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细麻布”表示这种真理(参看946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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