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创世记21:1-34
1.耶和华按着祂所说的眷顾撒拉,耶和华便照祂所讲的给撒拉作成。
2.当亚伯拉罕年老的时候,撒拉怀了孕,到指定日期,照神对他所讲的,就给亚伯拉罕生了一个儿子。
3.亚伯拉罕给为他所生,就是撒拉为他所生的儿子起名叫以撒。
4.亚伯拉罕照着神所吩咐他的,给他的儿子以撒,就是第八天的儿子行了割礼。
5.当给亚伯拉罕生儿子以撒的时候,亚伯拉罕是个一百岁的人。
6.撒拉说,神使我喜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
7.她又说,谁会对亚伯拉罕说,撒拉要乳养儿子呢?因为在他年老的时候,我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8.孩子渐渐长大,就断了奶;给以撒断奶的那天,亚伯拉罕设摆盛大的筵席。
9.撒拉看见埃及人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戏笑。
10.就对亚伯拉罕说,把这婢女和她儿子赶出去;因为这婢女的儿子不可与我的儿子以撒一同继承产业。
11.因他儿子的缘故,这话在亚伯拉罕眼里极恶。
12.神对亚伯拉罕说,不要因这孩子和你的婢女让这话在你眼里为恶;凡撒拉对你说的话,你都该听从她的声音,因为你在以撒身上的种,才要称为你的。
13.我也必使婢女的儿子成为一个民族,因为他是你的种。
14.亚伯拉罕清晨早早起来,拿饼和一皮袋水,给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给她,打发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别是巴的旷野飘荡。
15.皮袋的水用尽了,她就把孩子撇在一丛灌木下。
16.自己走开,退后约一箭之远,独自相对而坐;因为她说,别叫我看见这孩子的死亡。她就相对而坐,放声大哭。
17.神听见孩子的声音,神的使者从天上呼叫夏甲,对她说,夏甲,你为何这样呢?不要害怕,因为神已经听见孩子在那里的声音了。
18.起来,扶起孩子,把你的手坚固在他身上,因为我要使他成为一大民族。
19.神开了夏甲的眼,她就看见一口水井;她去把皮袋盛满了水,给孩子喝。
20.神与这孩子同在,他就渐渐长大,住在旷野,成了弓箭手。
21.他住在巴兰的旷野,他母亲给他娶了来自埃及地的妻子。
22.当那时候,亚比米勒同他军长非各对亚伯拉罕说话,说,在你所作的一切事上,神都与你同在。
23.如今请在这里指着神向我起誓,不要对我与我的儿子,并我的子孙说谎;我怎样善待了你,你也要照样善待我与你所寄居的这地。
24.亚伯拉罕说,我愿起誓。
25.因亚比米勒的仆人霸占了一口水井,亚伯拉罕就指责亚比米勒。
26.亚比米勒说,谁作了这事,我不知道;你也没有告诉我,我到今天才听说。
27.亚伯拉罕取了羊群和牛群,送给亚比米勒,他们二人就立了约。
28.亚伯拉罕把羊群中七只母羊羔独自放在一处。
29.亚比米勒对亚伯拉罕说,你把这七只母羊羔独自放在一处,是什么意思呢?
30.他说,你要从我手里受这七只母羊羔,好为我作我挖这口井的证据。
31.所以他称那地方为别是巴,因为他们二人在那里起了誓。
32.他们在别是巴立了约,亚比米勒就同他军长非各起身回非利士人的地去了。
33.亚伯拉罕在小树林,在那里求告(耶和华)永恒神的名。
34.亚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概览
2610.就本章的内义而言,首先论述的主题是主的神性理性,该理性由“以撒”来代表(1-8节)。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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