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2669.“我也必使婢女的儿子成为一个民族”表示将要接受信之良善的属灵教会,这从“婢女的儿子”和“一个民族”的含义清楚可知。“婢女的儿子”或以实玛利,在亚伯拉罕家,或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代表主的最初理性,如前所示(2652, 2653, 2657, 2658节);但现在分离时,他便具有另外的代表,即代表属灵教会(2666节);这和前面的罗得一样,罗得与亚伯拉罕在一起时,代表主的外在人(1428, 1429, 1434, 1547, 1597, 1598, 1698节);但当与亚伯拉罕分离时,他代表外在教会和该教会的许多状态(2324, 2371, 2399, 2422, 2459节;创世记整个19章)。“民族”表示良善(可参看1159, 1258-1260, 1416, 1849节),在此表示信之良善,因为它论及属灵教会。因此,此处“我也必使婢女的儿子成为一个民族”这句话表示将要接受信之良善,也就是仁爱的属灵教会。
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国是属天和属灵的;因此,众天使分为属天天使和属灵天使(参看202, 337节)。主向属天天使显为太阳,向属灵天使显为月亮(1053, 1521, 1529-1531节)。世人以同样的方式分为属天人和属灵人。属于大洪水之前的上古教会的人是属天的(参看607, 608, 780, 895, 920, 1114-1125节),而属于大洪水之后的古教会的人是属灵的(参看609, 640, 641, 765节)。至于这两种教会之间有何区别,可参看前文(567,607节);属天之物与属灵之物之间有何区别,也可参看前文(81, 1155, 1577, 1824, 2048, 2069, 2088, 2227, 2507节)。
属天人就是主在以下经文中所论到的那些人:
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领它们出来。祂把自己的羊领出来以后,就走在它们前面,羊也跟着祂,因为它们认得祂的声音。(约翰福音10:3-4)
另一方面,论到属灵人,祂说:
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我必须领它们来,它们也要听我的声音,这样,将只有一个羊群,一个牧人。(约翰福音10:16)
构成属天教会的,是爱之良善;而构成属灵教会的,则是信之良善。信之真理并不构成教会,而是把人引入教会。
5075.“这些话以后”表此前的事物之后。这从“话”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原文,“话”也表示事物。因此,“这些话以后”表示这些事物以后,因而表示此前的事物以后。在原文,“话”之所表示也表示事物,是因为就内义而言,“话”表示教义真理,因此总体上的一切神性真理都被称为圣言;就至高意义而言,主自己,即一切神性真理的源头,就是圣言(1288节)。进一步的原因是,凡存在于宇宙之物,若非由通过神性真理起作用的神性良善所创造,就没有任何存在,即没有任何实际物。这解释了为何在希伯来语,“话”也表示事物。宇宙中的事物若非由通过神性真理,也就是通过圣言起作用的神性良善所创造,就没有任何存在,即没有任何实际物;这一真理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约翰福音1:1,3)
这些话所拥有的内层含义大多来源于内层人,内层人就住在灵人和天使中间。因为就其灵或他肉体死亡后活着的真正自我而言,每个人都与天使并灵人相伴,尽管外在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他因与他们相伴,故也在那些使用通用语言,因而使用源语言的人当中。正因如此,有许多属灵的含义被赋予这些话;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些含义似乎与它们格格不入;但就内在形式而言,它们完全一致,如此处“话”表示事物。其它许多表达方式也一样,如理解力被称为内在“视觉”,可以说它拥有光明;或对某事的领悟和顺从被称为听见和听从;或对某事的觉知被称为嗅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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