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3267.“按他们的名字、照他们的出生是”表示内层品质或特征取决于信的衍生物。这从“名字”或“诸名字”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字”(name)是指性质或品质,“诸名字”(names)是指诸品质或特征(3266节),在此是指内层品质或特征,因为经上说:“这些是以实玛利儿子们的名字,按他们的名字。”“名字”(names)首先表示总体品质或特征,其次在此表示在总体品质或特征里面的具体品质或特征,也就是相对于总体品质或特征来说的内层品质或特征。“名字”(names)这个词也表示内层品质或特征,是因为这些品质或特征符合“照他们的出生”所表示的信的衍生物。“出生”表示信的衍生物,因而教会的衍生物(1145, 1255, 1330, 3263节)。
至于主的属灵教会,情况是这样:它遍及全世界,就信条或信之真理而言,在各个地方各不相同。这些不同就是“出生”所表示的衍生物,而这些衍生物要么同时、要么相继出现。这同样适用于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即:在信之事物上的不同如此之大,以至于在构成信之真理的事物上,没有哪一个社群,甚至没有哪一个社群成员与另一个是一模一样的(3241节)。尽管如此,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仍是一个;原因在于,对所有人来说,仁是首要事物,因为构成属灵教会的,是仁,而不是信,除非你称信为仁。
凡拥有仁爱的人都爱自己的邻舍,当这邻舍在信仰问题上与他不同时,只要他的邻舍过着良善和真理的生活,他就不会计较。他也不会谴责正直的外邦人,尽管他们不知道主,也不知道任何信之真理。因为拥有仁爱,也就是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从主接受与他的良善一致的那类真理,而外邦人则接受诸如在来世可以转向信之真理的那类真理(2599-2603节)。但没有仁爱,也就是没有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永远不能接受任何真理。他可能确实知道真理,但这真理没有植入他的生活。他可能确实口头上谈论真理,但心里却没有它,因为真理不能与邪恶结合。因此,那些知道被称为信条的真理,但没有过仁爱或良善生活的人,尽管因生在教会而在教会中,却不属于教会,因为他们里面没有教会的任何东西,也就是说,根本没有可以与真理结合的任何良善。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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