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4444.“听见这事,人人痛心,极其恼怒”表他们陷入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的邪恶。这从“痛心和极其恼怒”的含义清楚可知,“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是指陷入邪恶。接着这邪恶就反对古人当中的教会真理,因为它反对哈抹的儿子示剑,而示剑表示古人当中的真理,如前所述(4430, 4431节)。从下文明显可知,他们陷入邪恶,因为他们以诡诈说话(34:13),然后在示剑和哈抹满足他们的要求后,便杀了他们(34:26-29)。因此,“痛心和极其恼怒”在此表示他们陷入邪恶。按照接下来的话判断,即“因示剑在以色列中作了丑事,与雅各的女儿同寝,这本是不应该作的”,还有本章末尾:“他们说,他岂可待我们的妹子如同妓女吗”(34:31),他们的行为看似是由示剑与他们的妹子同寝而在他们里面所激起的激情。但这不是激情,因为激情不可能存在于陷入邪恶的人身上,只存在于处于良善的人身上,激情拥有良善在里面(4164节)。
诚然,存在于他们后代当中的宗教表象拥有良善在里面,因为它的一切细节和每个细节都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但就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表象的人而言,它根本没有任何良善在里面,因为他们唯独局限在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如前所示。这个民族所拥有的宗教表象也一样,如今仍在他们当中盛行。他们承认摩西和众先知,因而承认圣言。圣言本身是神圣的,但对他们来说是不神圣的,因为他们在其一切细节中看到他们自己,从而使圣言变得世俗化。事实上,他们使圣言沦为地上的某种事物,因为他们不知道,甚至不关心它里面的任何天上事物。如果一个人民的状态成了这个样子,那么当他们自己的宗教表象主宰他们时,良善就不可能存在于他们里面。相反,邪恶会出现;事实上,天上的事物不会流入他们里面,因为他们会毁灭它。
此外,按照古教会也知道的律法,凡强污处女的人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如以下摩西五经中的话所规定的:
人若引诱没有受聘的处女,与她同寝,他总要交出聘礼,娶她为妻。若女子的父亲决不肯将女子给他,他应付出和处女聘礼一样多的银钱。(出埃及记22:16-17)
别处:
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订婚的处女,抓住她与她同寝,被人发现,与她同寝的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银子给少女的父亲,因他强污了她,尽他一生的日子不可休她。(申命记 22:28-29)
古人也知道这条律法,这一事实从示剑对这少女的父亲和弟兄们所说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
示剑对她父亲和弟兄们说,但愿我在你们眼前蒙恩,你们向我要什么,我都会给。任凭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礼物,我必照你们向我所说的给你们,只要把这少女给我为妻。(创世记34:11,12)
又因示剑愿意遵行这律法,底拿的弟兄们应允了,只要他照接下来的话给所有的男丁都行割礼,和他们一样:
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5,16)
因此,很明显,底拿的弟兄们并没有照律法行事,因而不是以良善为动机,而是违反律法,因而是以邪恶为动机。
诚然,他们的律法禁止他们与外邦民族通婚,如摩西五经所述:
又为你的儿子娶他们的女儿,他们的女儿随从他们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儿子也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记34:16)
又:
不可与列族结亲,不可将你的女儿嫁他的儿子;也不可叫你的儿子娶他的女儿,因为他必使你儿子转离不跟从我,去事奉别神。(申命记7:3-4)
不过,这条律法是针对外邦民族制定的,以防止以色列人因与他们通婚从真正的代表性敬拜转向偶像崇拜;因为他们一旦变成崇拜崇拜者,就不能再代表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只能代表它们的反面,也就是地狱的事物。事实上,他们一旦成为偶像崇拜者,就会从地狱召唤出他们所敬拜并将神性代表所应用于的某个魔鬼,故经上说:他们不可“随从他们的神行邪淫”。之所以制定这条律法,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列族”表示以色列人所代表的良善与真理不可与之混合的邪恶与虚假,因而表示魔鬼和地狱之物不可与属天和属灵之物混合(参看3024e节)。
但决不禁止他们与那些接受他们的敬拜,并且在受割礼后承认耶和华的民族通婚。他们称这些人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在摩西五经,经上如此论及这些人: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所有的男丁务要受割礼,然后才容他前来遵守,他也就像本地居民一样;居民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同归一例。(出埃及记12:48-49)
又: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向耶和华守逾越节,他要照逾越节的律例、典章行,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同归一例。(民数记9:14)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并且“与他们一起”,是因为“寄居”表示接受教导;因此,“外人或寄居的”(sojourner)表示那些允许自己在律例和教义事物上接受教导的人(参看1463, 2025, 3672节)。摩西五经:
若有外人寄居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至于会众,你们和寄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你们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民数记15:14-16)
别处:
与你们一起寄居的外人,你们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样。(利未记19:34)
不管是寄居的、是本地人、你们只能有一样的典章。(利未记24:22)
不仅雅各和他的儿子们知道这律例,示剑和哈抹也知道,这一事实从他们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颁布给以色列和犹太民族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不是新的,乃是诸如以前存在于古教会,以及自希伯起被称为希伯来的第二代古教会当中的那类,如前所示。从下面这些话明显看出,他们是知道这条律法的:
雅各的儿子们对哈抹和示剑说,我们不能照这话去做,把我们的妹子给有阳皮的人,因为那是我们的羞辱。惟有一个条件才可以应允,若你们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礼,和我们一样,我们就把女儿给你们,也娶你们的女儿,我们便与你们同住,成为一样的人民。(创世记34:14-16)
这同样从哈抹和示剑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不仅同意了,还使自己和他们城里的所有男丁都受了割礼(34:18-24)。
由此明显可知,示剑成了这律法中所论及的外人,因而能娶雅各的女儿为妻;因此杀他们是难以启齿的恶行,雅各临死前也见证了这一点(创世记49:5-7)。不仅犹大,而且摩西,以及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王,并这百姓中的许多人都从外邦民族那里娶妻,这一事实从圣言的历史明显看出来;毋庸置疑,这些妻子接受了他们的律例、典章和律法,并被视为寄居的外人。
9987.“这是你要对他们所做的事”表秩序的一个律法。这从“事或话”的含义清楚可知,“事或话”是指神性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秩序的一个律法,如下文所述。就一般意义而言,“话”表示口中所说的话,或言语;由于言语是通过发出的声音来表达的心智的思维,所以“话”也表示正在思想的事。这解释了为何在原文,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被称为“话”。但“话”在更宏大的意义上是指神性真理,因为凡真实存在,的确为某物之物都是神性真理。因此,诗篇上说:
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其万象藉着祂口中的灵(或气)而成。(诗篇33:6)
此处“耶和华的话”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耶和华口中的灵或气”是指祂的真理所带来的生命;藉祂的话而造的“诸天”,以及“其万象”是指天使,不过是在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的程度之内。“诸天”之所以表示天使,是因为他们构成天堂。此外,由于天使是神性真理的接受者,所以“天使”在抽象意义上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192节);“天上的万象”在抽象意义上同样表示神性真理(参看3448, 7236, 7988节)。
由此可见约翰福音中的“圣言”表示什么:
太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约翰福音1:1, 3, 14)
“圣言”在此表示主,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主是圣言,因为当主在世时,祂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当主离开这个世界时,神性真理就从祂发出了(参看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
就至高意义而言,“圣言”(即话)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或也可说,圣言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众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下列经文:
他们呼求耶和华,祂发出自己的话语医治他们。(诗篇107:19, 20)
约翰福音:
你们并没有父的话存在你们里面,因为祂所差来的,你们不信,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翰福音5:38, 40)
同一福音书:
我已将你的圣言赐给他们。世界又恨他们,求你用真理使他们分别成圣,你的话就是真理。(约翰福音17:14, 17)
启示录:
骑在白马上的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3, 16)
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清楚看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或话”,在至高意义上则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名称为神的圣”,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故经上说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因为“衣服”表示真理(9952节),“血”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详细解释可参看前文(2760-2762节)。
这解释了为何来自神的一切真理都被称为祂的话,如约珥书:
耶和华在祂军队前发出响声,祂的营地甚大;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约珥书2:11)
耶和华发出的“响声”是指从神来的真理(9926节);“耶和华的营地”是指天堂(参看4236, 8193, 8196节);由此明显可知“执行祂话的,不能数算”表示那些遵行神之真理的人。马太福音:
凡听见天国的话不明白的,那恶者就来,把所撒在他心里的夺了去。撒在石头地上的,就是人听了话,当下欢喜领受,然而他没有根。撒在荆棘里的,就是人听了话,而今世的思虑,钱财的迷惑,把话挤住了;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话明白了,又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19-23)
“话”在此是指神之真理,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经上之所以说“天国的话”,是因为它是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因为“天国”是指天堂和教会。
由此可见,“话”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如约翰福音: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因此,十诫也被称为“十句话”(出埃及记34:28)。“话”之所以是指秩序的一个律法,是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带来天堂里的秩序,以致它构成那里的秩序。因此,天堂秩序的律法由神性真理构成(1728, 1919, 2258, 2447, 4839, 5703, 7995, 8513, 8700, 8988节)。本章的“话”所表示的秩序律法就是主荣耀祂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的方式。这就是此处内义上所论述的主题;由此而来的相对意义上的主题则是人的重生,因为人的重生就是主之荣耀的一个形像(3138, 3212, 3245, 3246, 3296, 4402, 5688节)。这尤其是秩序的律法,因为主的神性人身构成天堂里的秩序,凡正在重生的人都在被重塑,以适合这秩序。因此,那些处于这种秩序的人住在主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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