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6125.“换了他们的马”表从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这从“马”的含义清楚可知,“马”是指形成理解力的观念(2760-2762, 3217, 5321节);由于它们论及埃及,而埃及表示记忆知识,故“马”在此表示从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此处有必要阐述一下何为从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人的心智中有一个理解力部分和一个意愿部分,这些不仅在他的内在人中,还在他的外在人中。人的理解力从幼年到成年都在发展和成长,它就在于洞察从经验和记忆知识中所获得的事物,还在于从结果洞察原因,以及从一系列原因洞察后果。因此,理解力部分在于领悟并觉知诸如属于文明道德生活的那类事物。来自天堂的光之流注带来它的存在;因此,每个人的理解力都能变得更完善。理解力照着各人努力利用他所知道的,以及他的生活和个性而被赐予各人;只要头脑健全,没有人缺乏它。它被赐予人,是为了叫他能拥有选择的自由,也就是能自由选择良善或邪恶。人若没有像刚才所描述的这样一种理解力,就没有自己的能力去作出这种选择,因而没有任何东西能变成人自己的。
要进一步知道,接受属灵之物的,正是人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因此,它就是属灵真理与良善的接受者。因为若人没有这理解力部分,良善,即仁,和真理,即信,根本不可能被灌输给他;相反,它们照着他的理解力而被灌输。这也解释了为何一个人只有到了成年拥有理解力之后才被主重生。在此之前,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就像种子落在了极贫瘠的地里。不过,一旦一个人已经重生,他的理解力就发挥看见并明白何为良善,由此看见并明白何为真理的功能。因为理解力会将属于天堂之光的那些事物转换为属于自然界之光的事物;前者由此显现在后者里面,犹如人的内心情感在没有伪装的情况显现在他的脸上一样。正因理解力发挥这种功能,所以在圣言中,许多经文在论述教会的属灵一面时,也论述教会的理解力;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将在别处论述这个问题。
由此明显可知从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是什么意思,即:它们是用来支持人以其理解力所领悟并觉知之物的记忆知识,无论这些事物是恶的还是善的。在圣言中,“埃及的马”就表示这些记忆知识;如以赛亚书:
祸哉!那些下埃及求帮助的,是因仗赖马匹,倚靠甚多的车辆,并倚靠强壮的马兵,却不仰望以色列的圣者,也不求问耶和华。埃及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不过是血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1, 3)
此处“埃及的马匹”表示从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
以西结书:
他却背叛巴比伦王,打发使者往埃及去,要他们给他马匹和多民。他岂能亨通呢?行这样事的人岂能逃脱呢?(以西结书17:15)
“埃及的马匹”也表示从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在信的事务上人们便求助于这些知识,若不凭这些知识,就不信圣言,也就是不信主。因此,信仰根本不存在,因为一种否定态度在败坏的理解力里面占据主导地位。
法老的马匹和战车被淹没在红海中就代表这类记忆知识被毁灭;由于“马匹”表示这些知识,“战车”表示虚假的教义事物,故“马匹和战车”经常在圣言中被提及(参看出埃及记14:17, 18, 23, 26, 28)。此后摩西和米利暗所唱的歌中也包含这些话:
法老的马匹、战车和马兵下到海中,耶和华使海水回流到他们身上。你们要歌颂耶和华,因祂大大战胜,将马和骑马的投在海中。(出埃及记15:19, 21)
在摩西五经中,为管理以色列的王所规定的事也表示类似的记忆知识:
如果他们想要一个王,要从弟兄中立一个王来管理你;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使他加添马匹。(申命记17:15, 16)
“一个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75, 4581, 4789, 4966, 5044, 5068节),因而代表聪明方面的主,因为这聪明若为纯正,就来自神性真理。要获得聪明必须通过圣言,也就是神性真理,而不能通过取自人自己的理解力的记忆知识,这一点由以下禁令来表示: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使他加添马匹”。
9434.“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但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是有害的、毁灭性的。这从“耶和华荣耀的景象”、“烈火”、“山顶”和“吞噬”的含义,以及“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耶和华荣耀的景象”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所呈现的表象(“景象”在此表示在眼前所呈现的表象,这是显而易见;“耶和华的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9429节);“烈火”是指两种意义上的爱(参看4906, 5215, 6314, 6832, 7324节),在此是指神之爱本身;“山顶”是指天堂的至内在部分,因为“西乃山”表示天堂,它的最高点,被称为“山顶”和山峰,表示它的至内在部分(9422节);“吞噬”是指消灭,因而是指伤害和毁灭;“以色列人”是指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之人,如前面频繁所述。由此可见,“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就像烈火”表示在天堂本身,神性真理因爱之良善而闪耀光芒;它“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噬的烈火”表示对那些局限于脱离内层的外层之人来说,它是有害的、毁灭性的。
此处的情形是这样:有两种爱彼此绝对对立,完全相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在于爱主爱邻,地狱之爱在于爱自己爱世界。让地狱之爱掌权的人在地狱,让天堂之爱掌权的人在天堂。因为爱就是人的真正生命,或说构成一个人里面的实际生命;没有爱,绝没有任何生命。在每个人里面,他的生命所拥有的热和火皆来源于他的爱;没有这活的热和火,就没有生命,这是很明显的。由此可推知,爱如何,生命就如此;因此,爱如何,这个人就如何。既然如此,那么谁都能他的爱知道他里面是天堂还是地狱。存在于人里面的爱就像火或火焰,并且的确构成生命的火或火焰,如前所述;存在于人里面的信则像这火或火焰发出的光,并且的确构成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的光。由此也明显可知,在那些处于天堂之光的人中间产生信的光是何性质,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何性质。后一种光所产生的信只不过是说服,本身根本不是信,仅仅是一种信念,在自我和世界的指示下认为某事就是如此(参看9363- 9369节)。在当今教会,属灵生命,即永生,被认为唯独在于信,因而在于没有天堂之爱的善行的信。但是,凡思想这个问题的人都能从刚才所述看出这种生命是何性质。
接下来必须说一说神性之火,即神性之爱,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是什么样子,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又是什么样子。在那些处于天堂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火或爱不断创造和更新意愿的内层部分,并不断光照理解力的内层部分。但在那些陷入地狱之爱的人中间,神的爱或火则不断伤害和毁灭;原因在于,在后者中间,神的爱陷入毁灭它的对立面。因为它被转变成自我和世界的火或爱,因而变成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以及对凡不支持他们之人的敌意,进而变成仇恨、报复,最终变成残暴。这就是为何耶和华的烈火在以色列人眼前显为吞噬或消灭的火。他们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是因为他们局限于脱离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
在他们看来,这火是吞噬和消灭的火,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的别处:
那时,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被火烧着,你们支派中所有的首领和你们的长老都来就近我。你们说,看哪,耶和华我们的神使我们看见祂的荣耀和祂的伟大,我们也听见祂的声音从火中间出来。现在我们何必冒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烧灭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也可参看前面所示(6832, 8814, 8819节);这百姓就具有这种秉性(9380节)。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吞噬的火”论及恶人,表示毁灭;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他们前面有火吞噬,后面有火焰烧尽。未到以前,地如伊甸园,过去以后,成了荒凉的旷野。(约珥书2: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使人在吞灭的火焰中听祂荣耀的声音。(以赛亚书30:30)
同一先知书:
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火炉同住呢?(以赛亚书33:14)
又:
你必被耶和华用吞灭的火焰惩罚。(以赛亚书29:6)
以西结书:
你的后裔必被火吞灭。(以西结书23:25)
在这些经文中,“吞灭的火”表示源于爱自己爱世界的欲望之火,因为这就是那烧灭一个人,毁灭教会的火。因在自己的香炉盛上凡火而烧灭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的“从耶和华面前出来的火”(利未记10:1, 2)也代表这火;“在他们的香炉盛上凡火”表示引入源于某种其它爱,而不是天堂之爱的敬拜。这“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这爱所产生的一切欲望(参看1297, 1861,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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