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8080.“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信之良善。这从“头生的”、“儿子”和“赎回”的含义清楚可知:“头生的”是指信(参看352, 2435, 6344, 7035, 8042节);“儿子”是指真理(489, 491, 533, 1147, 2623, 3373节);“赎回”是指给予某种其它事物来代替,如前所述(8074, 8078节)。这些信之真理不会被归于,这一点从这些话所包含的全部信息可推知,即:“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不要归给(也就是不可献为祭),而要赎回”。“不要归给”是指不归于,如前所述(8074, 8078节)。由此明显可知,“凡你儿子中头生的人,你都要赎回”表示将要被归于主的,不是信之真理,而是代替它们的某种其它事物。这某种其它事物就是信之良善,这一点从这一事实可以看出来:“头生的”一般表示信之真理,如前所示(8042, 8043节)。但由于经上在此说“他儿子中头生的人”,故所表示的是信之真理;因为既有信之真理,也有信之良善。
信之良善,或仁就是那要代替信之真理而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以色列人头生的不被接纳;代替他们的是利未人;这是因为“利未人”代表信之良善,或仁(3875, 4497, 4502, 4503节);利未支派代替一切头生的被接纳(参看民数记3:12, 13, 40直到末尾;8:16-18)。信之良善就是那要被归于主的某种其它事物,这一点还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无仁之信并非信(654, 724, 1162, 1176, 2231, 2343, 2349, 2429, 2839, 2982, 3146, 3325, 3849, 3865, 4368, 5351, 7039, 7082-7084, 7342e, 7950节);信之良善实际上占据第一位,而信之真理只是表面上占据第一位(3539, 3548, 3556, 3563, 3570, 3576, 3603, 3701, 4925, 4926, 4928, 4930, 4977, 5351, 6256, 6269, 6272, 6273节);因此,仁才是头生的,或长子(3325, 3494, 4925, 4926, 4928, 4930节)。
就本身而言,没有信之良善的信之真理之所以不会被归于主,也就是被给予祂,或被承认是来自祂,是因为信之真理在变成信之良善之前,没有任何生命在里面;信之真理通过意愿并行出它而变成信之良善(7835节)。因此,当它变成信之良善时,主就承认它是祂的,因为主间接通过信之良善赐下信。此外,当属灵教会成员正在重生时,他所拥有的一切信之真理也会变成信之良善。直到这时,它才首次成为主的。
制定关于赎回头生的人或说人之长子的律法是为了防止他们将自己的儿子献为祭,这种做法已经在外邦人中使用了,因为他们中间还保留着古教会的条例;而古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教会完全被玷污了。将头生的或长子分别为圣归给神是古教会的条例之一;但他们开始将“分别为圣”理解为“献祭”。雅各的后代也倾向于这种做法;所以这条律法展现在他们面前,为他们标记出来。为防止他们这样做,利未人取代头生的而被接纳,如前所述。在灵界,这条律法照其相对应的含义而被展现或标记出来,这层含义就是,信之真理并不神圣,因而不会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被分别为圣或归给主的,是信之良善。后来,人们以这种方式来理解分别为圣:他们要将头生的或长子献给耶和华,将他献为祭,正如路加福音所说的: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耶稣上耶路撒冷去,要把他献与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打开子宫的男子必称圣归主,并献上祭品。(路加福音2:22-24)
5272.“这就是我对法老所讲的话”表在属灵层的属天层引导下的属世层的思维。这从“话”和“讲”的含义,以及“约瑟”和“法老”的代表清楚可知:“话”是指真实事物,如下文所述;“讲”(speaking)是指思考(参看2271, 2287, 2619, 5259节);在此讲述的“约瑟”是指属灵层的属天层;“法老”是指属世层,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我对法老所讲的话”表示真实事物,或在属灵层的属天层引导下的属世层的思维(也可参看5262节)。至于“话”是什么意思,在原文,“话”表示某种真实事物;这解释了为何神性启示被称为“圣言”,又为何在至高意义上主自己也被称为圣言。“圣言”用来论及主,以及从主所得的启示时,在最近似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一切真实事物皆从神性真理拥有自己的存在。
一切真实事物皆通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而通过圣言已经存在并正在存在,这个观念是一个尚未被揭示的奥秘。人们对此的信仰和理解是,一切事物都已经被造,因为神就像世上的国王那样已经说出并发布了祂的命令。然而,这并不是“一切事物都是藉着圣言作成并被造”这句话的意思。确切地说,意思是,从神性良善,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已经存在并正在存在的一切事物的发出者;或也可说,一切事物皆从这神性真理存在并正在存在。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是宇宙或一切创造中的绝对终极实体和本质存在;这神性真理就是那作成并创造万物的。不过,人们对神性真理几乎没有任何其它概念,只是认为它不过是从讲话者的嘴里发出并散布到空气中的一个词或一句话。对神性真理的概念又导致了以下观点:“圣言”仅仅表示一个命令,因此已被造的一切事物的存在仅仅因为一个已经发布的命令,而不是因为从主的神性发出的某种真实事物。但如前所述,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绝对的终极实体和本质存在,也就是万物的源头;良善与真理的形式皆由此而存在。不过,对于这个奥秘,蒙主的神性怜悯,我们会在后面予以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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